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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暗箭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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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元烈说要一起离开,李未央却轻轻摇了摇头,她的目光看向了一直跪坐在地上的祥云郡主,眼神十分的复杂。元烈从来没有见过李未央这个样子,在他的印象中,李未央素来是冷静,睿智,无情的,对待敌人毫不手软。他没有见过李未央的面上流露出这样复杂的神情……在他看来,这个祥云郡主绝不是他的朋友,她曾帮着裴家陷害自己,怎么看也是个祸害,留着也是麻烦的事情,不如就让草原大君按照规矩处理了她。但是看到李未央这样的表情,元烈却沉默了,一时没有开口说话。

江夏王站了起来,看向大君道:“大君,请允许我带自己的女儿回去。”

大君只是目光冰冷地看着江夏王,随后淡淡道:“我虽然答应了不杀这个女人,可是你们越西有一句话,叫做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她杀死了我的儿子,若是就这么轻易的放过他,草原上的规矩就要被破坏殆尽了。所以,即便我不杀死她,也要让她在草原上做一辈子的女奴来恕罪。”旁边的汗王们听到这样的话,纷纷起身道:“对,绝对不能放过这个女人,一定要让她活着受罪!”

李未央的眉头轻轻皱了起来,其实她早就料到大君是不会轻易放过祥云郡主的,因为她犯下的罪过实在是太大了,谋杀亲夫即便是在越西,她也是要被凌迟处死的,更别提在这些野蛮的异族人眼中,更是一种难以饶恕的罪过。

李未央眼底闪过一丝寒星般的光芒,语声冰冷地道:“大君,刚才你已经说过不会杀她,既然如此为何不肯放了她呢?折磨这个女子,巴图世子也不会活过来,但若是你肯放了她,江夏王会感激你的,而且你宽容大度的美名也会传遍整个草原。”

大君看了李未央一眼,神情之中划过一丝冰冷,那样的嚣张和霸气让人觉得心颤,可李未央却站在原地,不露声色地看着,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

大君杀人无数,手染鲜血,身上自然带着一股煞气,寻常女子看到他都要腿脚发抖,可这位郭家的小姐却是浑然不在意,该怎么样还怎么样,竟然还敢在他面前求情,他没当场劈了祥云郡主已经是给江夏王面子了,又怎么可能轻易地放她回去?

旁边的二皇子巴鲁站起来,他和大皇子巴图世子是同母所生,感情向来十分的要好,看到巴图惨死他自然十分恼怒,恨透了这个祥云郡主,他大声道:“大君,万万不可放纵了这个女人!即便你决定不杀她,草原上也多的是法子教训她,依照我看不如将她绑在马身上,放到草原里去,若是她运气好,自然能活下来,这说明是草原上的天神要放过她,若她运气不好被野狼吃了,那也怪不得咱们,这也算大君信守了不杀她的承诺了。”

这巴鲁的性格跟巴图是同样的残忍,李未央听到这个建议不禁皱起了眉头,祥云郡主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把她绑在马背上放到茫无人烟的草原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是可想而知的。尤其她听说这草原之上每天夜里会有很可怕的大雾,到时候伸手不见五指,纵然别人想要把她悄悄救下来也是做不到的,只要她走出去一个时辰,恐怕就是必死无疑了,这位巴鲁王子实在是心性残忍!

李未央冷笑了一声道:“我只以为越西的刑罚严厉,却不料巴鲁王子竟然想出这样一个折磨人的法子,看来草原男人的心胸也真是狭窄,甚至都不肯放过一个被人胁迫的女子。”李未央其实原本不必为祥云郡主说话,可她看着对方那只默默流泪的独眼,心中莫名起了一种复杂的感受。说她冷酷也好,说她无情也罢,她本来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可这个祥云郡主,李未央却从她的身上看到了当初在冷宫之中陷入绝望的自己,换位想,若是她恐怕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说到底,祥云并不是什么恶人,她只不过是个被情人抛弃并被利用的可怜女人罢了。更何况大君已经说过不会杀她,可这个巴鲁王子却还想出这样一个残酷的法子来折磨人,若真如此还不如一刀杀了来得痛快。

齐国公看了李未央一眼,开口道:“陛下,我的女儿说得对,祥云郡主嫁到这个草原两年了,她本是为了两国友好而来,一双明眸也已经瞎了,这件事情是因为她受了奸人的蛊惑。我素来听闻草原上的大君是一个英勇无畏的君主,对待俘虏是仁慈而慷慨的,为何不能原谅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更何况两国的联姻本就是十分重要,巴图世子硬生生弄瞎了祥云郡主的眼睛,这样的过错我们都还从未追究过,不如到此为止,了却了这段姻缘吧。”

大君不说话了,齐国公的开口分量很重,他需要掂量一下。

越西皇帝目光冷淡地看了李未央一眼,随即又看向了元烈,微微笑道:“旭王,你是怎么看的呢?”

元烈知道李未央主意已定,便淡淡一笑,上前一步道:“陛下,请你放过祥云郡主,让她回越西吧。”

元烈的话刚说完,越西的皇帝便看向大君,似笑非笑道:“瞧这些孩子都很善良,你也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他这句话刚说完,就看到大君的面色微微一变。

现在这位草原的大君陷入了两难的局面,他并不是非要取这祥云郡主的性命。但他若就这样放了她,恐怕会寒了众位王子和汗王的心,更何况草原里也没有放已婚女子回故国的事情,这是多年来从未发生过的。他若是放了,就是坏了祖宗的规矩,那是万万不可的,可是越西皇帝的话他又不能开口拒绝,他永远也无法忘记那五十万大军给他带来的沉重压抑,那种临近死亡的威吓之感实在叫他窒息……他想了想,目光变得阴霾起来。

三王子巴术看到了这种情况,他微微一笑,主动站起身走了出来,只见他一身的青衣,外罩一件大袍,完全是越西贵族的装扮,只是那一只鹰沟鼻子破坏了整张脸的英俊,显得有几分阴鸷。他满面笑容地道:“按照我国的规矩,断然没有让已婚的女子回到故国的规矩,但是越西的诸位贵客求情,大君也应该饶恕祥云郡主的罪过,既然如此,不如让我娶了她吧。”

众人听到这句话都是一愣,元烈轻声地向李未央道:“他们过去一直有兄死娶嫂的风俗,这样一来也可以免去了祥云郡主的罪过,但同时她就再也不可能回到越西去了。”

江夏王连声道:“好,好,就让我女儿改嫁给你,只要保住她的性命就是。”

李未央本要替她拒绝,可是江夏王已经忙不迭地答应了。李未央看了祥云郡主一眼。在李未央看来,保住性命苟活于世,绝不是她的作风,但从目前看来,这的确是最好的做法,纵然祥云郡主回到了越西,那些贵族也不会再接纳她的,一个不为家族和朋友接纳的女子又没有其他的依靠,也不过是行尸走肉罢了。毕竟她不能要求,这世上每一个女人都像她一样什么都无所畏惧。

祥云郡主听到巴术说的话,她猛地抬起头来,那一只独眼盯着巴术,不禁浑身冰凉,她嫁到草原之上早已经和亲人脱离了关系,虽然江夏王帮她说话,也不过是请求大君饶恕她的性命而已,人海茫茫自己即使能够活下去,顺利回到越西也不过是苟延残喘,为家人所嫌弃,但若是继续生活在这草原上、改嫁给巴术,她的生活也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改变。巴术表面上文质彬彬,对待他王妃的态度和巴图本质上也没有什么不同,他这么说,不过是为了讨好越西贵族罢了!根本不会是真心要迎娶她!她大声地道:“不,我绝对不再改嫁。”

没有人理睬她,二皇子巴鲁已经快步地向她走去,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扬起眉头道:“三弟,古来就有先来后到的道理,我是你的二哥,这女人也应该是我先选,你在这凑什么热闹?”

他话说到这里,李未央面色微微一变,刚刚巴术的话明显是想要打圆场,借以缓冲一下现场僵硬的气氛,赢得越西贵族的好感。而祥云郡主落在了巴鲁的手上,绝对活不过今天,她刚要上前一步开口阻止,却突然看见祥云郡主一咬牙,不假思索地从袖中掏出一把匕首,向巴鲁的胸口刺去,巴鲁没有防备,便是一声大叫,倒退了两步,堪堪避开,胸前却也被那把匕首划伤,他大怒道:“你好大的胆子!”这时候旁边的护卫已经一左一右冲过来,很快的抓住了祥云郡主,她的匕首“当”的一声掉在了地上,旁边自然有人扶住了巴鲁,骇然道:“殿下,你还好吗?!”

巴鲁捂住胸口,面色十分的苍白,但就在这时候他从胸口掏出了一面铜镜,啪的扔到了地上,“为了防备敌人我一直有佩戴护心镜的习惯,若非如此就要被这个贱妇所伤了!”

李未央冷眼瞧着巴鲁,却只觉得可笑,这个人带什么护心镜,分明是怕死而已,旁边自然有人又惊又怒的向祥云郡主呵斥道:“你这个贱人,二皇子如此对待你,你竟然蛇蝎心肠,你今天是非死不可了!”

草原贵族们都是勃然大怒,纷纷要求大君立刻下令将这女子赐死。祥云郡主刺杀失败,早知道自己是死路一条,她冷冷地一笑,抬起头来向江夏王道:“父王,当初你让我嫁,我便嫁,可我没有想到,嫁过来之后会过着这样牲畜不如的日子,早知如此,我情愿死在出嫁的路上,也免得受这两年的折磨,我不想在这个鬼地方生活下去,更加不想再如同牲口一样转给其他人,若是有的选择,我情愿有尊严的死去,也不要这样屈辱的嫁人。”

李未央心道不好,却还来不及开口,说时迟那时快,便看到祥云郡主一挣扎,突然一手夺过护卫手中的长剑,一剑就滑向了自己的脖子,李未央下意识地上前了一步,却看到祥云郡主的脖子上血流如注,还有那只瞪大的独眼,看起来分外的凄厉,紧接着祥云郡主轰然倒地,却没有立刻断气,那独眼中不断的留下泪水。

二王子抢步上前,用力捂住她的脖子道:“你敢这么死,没那么便宜!巫医你快来看看这个贱人,千万不要让她这么轻松的死了。”可尽管他已经捂住了祥云郡主的伤口,她的鲜血还是不断的涌出来。

祥云郡主轻蔑地看了巴鲁一眼,却是淡淡地对着李未央一笑,面白如纸道:“谢谢……你为我说话了。”顷刻之间便已经断了气。

二王子大怒,一把抢过宝剑,用力砍断了祥云郡主的头颅,那颗漂亮的头颅滚到了李未央的脚下,她看了一眼,目光变得酷寒,在这样的情景之下,一个女子除了自杀再也找不到任何保全自己的方法,若是嫁给巴鲁,必须忍辱偷生的活着,那才是生不如死。

李未央看了一眼这头颅,又看了一眼祥云郡主垂下的手腕,那手腕之上有遮不住的血痕,对方自杀的次数太多了,一次一次又一次,竟然有数十条之多,对于祥云郡主来说,过去恐怕连死都是十分的奢侈。

江夏王看到这样的场景,不禁老泪纵横,扑了过去。李未央只是目光冰冷地看着他,身为一个父亲,竟然连自己的女儿都保护不了,现在这里惺惺作态又有什么用?眼睁睁看着对方被如此残忍的对待,李未央明白了祥云郡主为什么明知道裴白不是真心却还要陷害元烈,不是为了过得更好,而只是为了活下去,抓住最后一丝机会而已。

李未央叹息了一声,竟然解下自己的披风,弯下腰将祥云郡主的头颅包了起来,旁人见到她这样的举动,都是目瞪口呆,谁也想不到一个弱质纤纤的贵族千金竟然敢去碰寻常男子都不敢碰的头颅。

李未央怀抱着祥云郡主的头,一步一步地向巴鲁王子走去,巴鲁见她仿佛寒潭一般的眼睛其中竟然带了三分的杀机,不由从心底升起了一丝寒意,他觉得自己曾经看过这样的眼神,就好像隐藏在草丛之中,幽幽的,酷寒无比,这种眼神他太熟悉了,是草原上的恶狼才会有的,可这么冰冷的神情怎么会出现在一个少女的脸上呢?

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李未央充满嘲弄地看了他一眼,却弯下了腰将那被披风包裹起来的头颅放在祥云郡主的身躯之上,随后她抬起头,看向不远处的梁太医道:“梁太医,你会缝补之术吧。”

对方神情温柔,可那一双素手之上却已经染了血迹。梁太医牙齿在咯咯作响,他几乎说不出一个字来,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惊骇的场景。

江夏王看了李未央一眼,他擦了眼泪,不由得低声劝说道:“郭小姐,你的心意我替祥云心领了,只不过,祥云的确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李未央冷漠的眼神看向他,她的脸孔十分美丽,可是眼睛却给人一种奇异的感觉,叫人心头冷飕飕的,江夏王一时语塞,说不下去了。

“王爷,祥云郡主这两年来一直都盼着你接她回去,那一封封求救信你都收到了吧!可都做了些什么呢?父亲做到你这个地步,连替女儿收尸都不敢,这王爷做来又有什么用?”她的语气之中竟带了十分的嘲讽,让所有的越西贵族面上都闪过一丝惊讶。

李未央的话像是给了江夏王一个耳光,他愣愣地望着对方,几乎变得哑口无言,李未央说的不错,他太过怯弱了,身为堂堂越西王爷竟然没办法保护自己的女儿,祥云郡主这两年来不断的派人来写信回来,以求脱身,可他不敢违抗皇帝的命令,甚至不敢向皇帝说一两句求情的话,他太在意自己的王位,太在意自己的荣华富贵,宁愿牺牲自己的女儿,如今甚至连一个跟祥云没有关系的人都会出言帮助她,自己又做了什么呢?

李未央已经转过头去,看向大君道:“大君,祥云郡主已经自尽,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可她毕竟是越西皇族,死也要死的有尊严,这般身首异处,那是对越西皇室的侮辱,你不会介意让她完整的下葬吧。”

事实上,在草原上若是有女人背叛了丈夫,那是要被五马分尸的,不要说下葬,就连块墓碑都不能有,可是大君看着李未央那张素白的面孔之上流露出的是一种不容质疑的坚定,他从未在任何一个年轻姑娘的脸上看到过这样的顽强和冷酷,下意识的,他便点了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等祥云郡主的头颅和身躯缝合好之后,我会按照越西的规矩,替她进行火葬,随后,将她的骨灰带回越西安葬,大君也没有异议吧。”

大君又点了点头,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被一个小姑娘牵着鼻子走。这实在是太奇怪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李未央的身上竟然有一种让他十分忌惮的威严,逼得他不由自主便点了头。他十分不解,迅速看向越西的皇帝,却见到对方也是一副惊讶的表情看着李未央。

李未央却不再看任何人,她的目光只是冰冷地在巴鲁的面上扫了一眼,巴鲁缩了缩脖子,他总觉得眼前这女人太奇怪了。

李未央不再搭理任何人,她转身快步地从帐子里走了出去,元烈追了出去,随即就看到她站在蓝天碧草之下,神情似乎十分的不悦,他不由开口道:“咱们和祥云郡主没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要出言帮她呢?”说到底在元烈的心中,祥云郡主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还是一个意图诬陷他的人。从一开始,他就是想要了对方性命的!

李未央悠悠叹了一口气:“不为什么,只为我高兴。”一句高兴,似乎就能解释她刚才的行为,可元烈却明显是不信,他有些不能理解李未央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多年来的习惯让他毫不犹豫的便站在了她一边,道:“我会派人监督梁太医,让他一定将祥云郡主的头缝合之后,好好打扮再送火葬,然后火速派人带她回越西安葬,若是你希望,我还会向皇帝说,将祥云郡主的骨灰埋葬在皇室的墓地之中。”

李未央轻轻“嗯”一声,却又摇了摇头道:“那些人,根本就不再是她的亲人,让她躺在那样的地方,只怕也不会觉得温暖和快活,带回越西之后,就随便找一条江洒掉吧。”

元烈微微一震,刚要说什么,这时候就听见后面传来了脚步声,他转头一瞧,却见到是刚才的三王子巴术急匆匆的追了过来。他额头上似乎还有一层薄汗,看到李未央和元烈还没有离开,他放下了心,大跨步地走过来,拱手道:“旭王殿下,郭小姐,今日真是抱歉,我二哥是一时冲动,才得罪了你们。”他深刻的知道,眼前这两个人一个是越西皇帝的新宠,皇室之中举足轻重的亲王,而另外一个则是郭氏一族的千金,他们两个人加在一起的力量,是足以让他说上一声抱歉的。他倒不是为了巴鲁来求情,只是觉得这事情怕是不能善了,所以才特意来试探他们一番。

李未央看了巴术一眼,目光似笑非笑,事实上,她对这位三王子并非一无所知,在来到草原的途中,元烈便曾经向她送过一次这方面的信息,关于大君膝下的这十几个王子,除了既定的世子巴图之外,大君最为宠爱的就是这个三王子巴术,他和其他王子不同,自幼去各国游历,熟读兵书史书,若不是那一双鹰眸和鼻子带着三分草原男子特有的戾气,李未央恐怕只会觉得他是越西某个世家的贵族公子。说起来这三王子巴术和那阿丽公主倒是一母同胞,感情十分的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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