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忙碌完,就是破五,吃过上供饺子后,京城里的铺子都陆续开门营业,天然居也迎来了京城里极为轰动的诗会。
这次的诗会因为有楚卿尘参加,所以除了京中的才子墨客,还吸引了许多待嫁的大家闺秀翘首以待,诗会的一纸请柬更是千金难求。
“听楚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个“楚”就是指的楚卿尘;“公子如玉衣胜雪,温润华皓赛秋月”,这“公子”也是指的楚卿尘;“惊才倾城,绝色出尘”,也是在赞美楚卿尘。
诺雅对于这些文人墨客之间咬文嚼字的聚会并不感兴趣,也只是想过去长个见识而已。再说,自己乃是天然居的东道主,楚卿尘好心为自己捧场,若是不露面,实在说不过去。
百里九听闻有美人可看,早就百爪挠心,按捺不住,将自己穿戴得格外风骚,停了一日宴请,尾随在诺雅身后,亦步亦趋,眼睛在环肥燕瘦里飘来飘去,不时跟诺雅一起评头论足,两人乐此不疲。
难得今日安平竟然格外开恩,放过了百里九一马,听说是要去城西烧香,给老将军,老夫人祈福,先出了门。
今日的天然居,车水马龙,俨然比开业那日还要热闹,有许多倾慕楚卿尘才名的学子,从远处赶过来,宿在附近客栈,就等着一睹他的风采。更遑论那些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闺秀千金,打扮得花枝招展,衣香鬓影,围拢了天然居门口,挤得水泄不通。也有那真正有真才实学的,跃跃欲试,就盼着能够入了楚卿尘的眼,得以平步青云。
诺雅站在门口沉思良久,忍不住问百里九:“我觉得吧,像安平那样的白痴小郡主喜欢你还有情可原,像安若兮那种自命清高的女人,应该爱慕的是二皇子这样博学风流的才子,怎么会瞎了眼,哭着喊着嫁给你百里九呢?其中必有阴谋。”
诺雅一句话真相了,百里九一脸莫测高深,摩挲着下巴道:“夫人可听说过《田忌赛马》的典故?”
诺雅点点头。
“那就是了,以己之长,克敌之短,我从来不会跟楚卿尘在一起吟诗作对,谈古论今,同样,有些我懂的战略计谋,他楚卿尘未必就能精通。自古才子配佳人,或者说郎才女貌,真正志趣相投,惺惺相惜的,那叫知己,成就不了夫妻。
安若兮虽然敬佩他楚卿尘的才华。但是,我所知道的东西,对于她而言,更是全新的,前所未见,更加仰慕。就比如,爷当初第一眼见你做菜,就立即被你娴熟的刀工折服,被那架势迷得神魂颠倒一个道理。”
诺雅自动忽略了百里九前面的长篇大论,对于他最后一句话,无论是否是违心的调侃心里都有点沾沾自喜:“你究竟是折服,还是被我手中的刀屈服,还有待考证。”
两人来得挺早,天然居里面已经是贵客盈门,熙熙攘攘。牡丹对于此次招待别开生面,特意请教了田掌柜,撤去了大堂里的所有桌椅,只在两侧摆放条案,条案上层层叠叠堆满了各种点心和易拿取食用的菜品,酒水。一侧专设休息座位,供宾客休息用餐点。
大厅正中则摆放书案,文房四宝,来宾可以在正中处作画习字。至于厅堂正中的高台,则不是寻常人有资格可以上的。
最初时,大家还都有些藏拙,不好意思上前书画,只参观酒楼里悬挂的当世大作,楚卿尘的作品前面更是摩肩接踵,被挤得水泄不通。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林诺雅则属于两者都不是,门道看不出多少,热闹又嫌乱心。百里九自顾装模作样地欣赏美女,眼睛却始终紧盯着林诺雅,寸步不离。元宝则是属于专心对美食下手的那一种,一进来就不见了人影。
楚卿尘还没有来,大家翘首以待,都有些迫切。
百里九碰碰林诺雅的胳膊,奇怪道:“看,那是谁来了?”
林诺雅转过头,因为个子娇小,不得不踮起脚尖张望:“谁呀?”
百里九伸手指过去。诺雅方才看得清楚,竟然是锦娘!
她今日薄纱蒙面,穿得倒是中规中矩,不像往日那样妖冶多姿,而且一袭妆缎金银丝滚边披风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在花枝招展的脂粉堆里,看起来不那样扎眼。
“锦娘怎么来了?”诺雅也有些奇怪,问百里九:“你邀请过来的?”
百里九摇摇头:“锦娘的才华风流,也是出了名的,怎么就不能受邀请吗?”
诺雅如今已经完全摈弃了对锦娘的敌意,相反通过几次相处,觉得她不羁世俗,活得大胆恣意,也是性情中人,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她分开人群,向着门口处的锦娘快步走过去,热情地招呼:“锦娘,你也来了?”
锦娘正站在门口,左右张望,寻找相熟之人,听到她说话,有些欢喜:“林夫人的手艺名噪京城,自然是要过来尝尝。”
诺雅有掩面远离这个女人的冲动,这一屋子人都是彪炳过来好学求知的,这人怎么就大大咧咧地说出这样馋嘴的缘由来?
“感情你过来是为了贪嘴,不是赛诗的?那你直接去厨房就可以,那里的点心还要热乎一些,狼吞虎咽的时候也不用顾全你花魁的形象。”
锦娘从袖子里掏出一张请柬,冲着诺雅晃晃,撇嘴问:“不是你邀请我过来的吗?”
诺雅狐疑地接过请柬,正是今日诗会的墨竹请柬,在民间一帖难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