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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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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与班公措并肩而行,离开玉香楼,沿着街道向城外走去。

初春的京城还是有些凉意,即便是大中午,太阳也不是很高,而是处在南方的半空中,阳光也不是很刺眼。

春日的京城还是很热闹,人来人往,有些富足人家的公子和小姐结伴而游,衣裳多是貂裘,女孩被裹得毛茸茸的,衬托之下显得肌肤很白皙。

以往的这个季节京城中许多大富之家已经坐着飞船赶往南方过冬,等到春夏之交时才会回来。但是今年不同,天灾导致南方与北方一样冷,甚至更冷,所以大部分人还是留在北方。毕竟外地天灾人祸,不如留在京城安全。

秦牧与班公措走得很慢,各自都在调整自己的状态,不得不说班公措毕竟是经历十九次转世活了二十世的高人,他很快便将自己精气神调整到巅峰状态,而在此时秦牧则还在慢慢调整。

班公措身上杀意涌出,针对秦牧,开始慢慢加快脚步。

他的杀气针对秦牧,为的是让秦牧做出反应,不得不改变自己走路的姿态,免得露出破绽。

太学院中,秦牧曾经这样针对过他,迫使他走路一瘸一拐,借身形变化来让自己的一举一动没有破绽,不给秦牧以可趁之机。

而现在,他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以自己最巅峰的状态和气势压迫秦牧,迫使秦牧跟着他的节奏走,跟随着他的气势变化而变化。

只要秦牧不得不跟着他的节奏,他便可以掌握主动权,让秦牧处于被动,疲于应付。秦牧为了免于露出破绽,会不断的变化自己的行走轨迹,变化自己的气势,走的路越长,变化越多,终究会超过这个少年的眼界见识,让他变无可变,化无可化!

等到了城外,斩杀秦牧只是一招两招的问题!

“老狐狸!”

秦牧面色凝重,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存在!

班公措就是这样可怕的人,哪怕自己比对方强,若是有优势可占他也会立刻抓住,将自己的优势放大,尽可能的放大!

经历了万年的岁月磨砺,他已经很少为外物所动,一言一行都循着自己万年来积累下的经验前进,他的经验像是符文像是道理,深深的烙印在他的言行举止之中。

延康国师和瞎子都曾经说过知行合一,马爷也说过不逾规矩,班公措有着万载积累,也做到了这一步。

对于知行合一,秦牧有着自己的理解。

知而不行,谓之不诚。

行而不成,谓之不能。

知而行,是赤诚之心,行而能,是贯彻到底,已经很难被其他人和事影响了。

而知行合一的前提是,格物致知,将一件事研究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知识。

比如做菜,将做菜这门手艺做到尽善尽美,色香味无可挑剔;比如建筑,将楼宇亭台建得坚固美观使用,美轮美奂,风雨不倒地震不塌;比如造船,将造船原理吃透,用料坚固,风浪不沉。

这便是格物致知,将一件东西一件事情研究到极点,明白其中所有的道理。

做到格物致知,方能知行合一。

班公措就是这样的人,他一次又一次转世重生,将各种功法研究到极致,他所学过的知识都变成了他的底蕴,变成了他言行举止中的一部分。

他的任何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大有深意,甚至从秦牧第一次遇到他开始,秦牧便进入他的节奏之中。

从六合殿外秦牧的挑衅,到玉香楼中班公措的言谈,都是他在织网,有条不紊的编织出一张大网,将秦牧网罗在其中。

而现在他们向城外走去,便是这只大蜘蛛在收网,往秦牧身上吐丝,将秦牧缠绕,锁紧,让秦牧能够动弹的空间越来越小,待到了城外,便是大蜘蛛注射毒液毒死猎物之时!

这么可怕的对手,是秦牧前所未见!

无论道子还是佛子,甚至那些追杀他的天人境界生死境界的大高手,比班公措都要逊色良多!

现在,秦牧已经被他逼得走路时一瘸一拐,东倒西歪。而班公措却走得很稳,越来越稳。

他在逼迫秦牧施展出所有的变化,免得露出破绽,秦牧的变化穷尽之时便是秦牧的死期!

“能与这等强大可怕的存在交锋,真是莫大的幸事!”

秦牧脚步猛地停住,他停步的一瞬间身上的破绽百出,可以说全身上下都是破绽!

班公措微微一怔,也停下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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