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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顺头上本来就胖,惊吓之下那汗便跟水一样的往下滴,他身下的缀珠溜边儿的羊毛毯子已经有了一小滩的湿痕。
当官儿为的是什么?很多人说为了造福百姓,为了社稷安宁。李全顺没那么高尚的想法,他就是很简单的一个俗人,他当官是为了能吃好喝好,不光他自己吃好喝好,还要让他的家人,他在乎的人吃好喝好。
他不是什么两袖清风的清廉好官,但也绝不是**骄奢的无良官僚。他只是官场上随大流的那普通的一员而已。
既是要做官,首先便要活着,若是龙颜震怒,将他们五人齐齐斩首,那他的官就做不成了,他的家人也不能再吃好喝好了。
怕死的心情催促着他,他却是壮着胆子说了一句:“微臣虽愿意伴君左右,但是替万岁爷分忧乃是微臣的荣幸。微臣愿意去地方当职。”
皇帝一听乐了,看着大汗淋漓的李全顺问:“好!说的好。你叫什么名字?”
“微臣名叫李全顺。”李全顺眼睛微微湿润了起来,心情激动极了,他这名字却也入了皇上的金耳,真是三生有幸。
“就是你了!”皇上金口一开,事便成了定局。
领了职位之后,李全顺算是风光了几天,首先是升官了。皇上封他为“钦点巡按”,正四品官员,领即墨城府尹之职,赐了新宅子一座。
城池府尹理论上并不是皇上钦点的,而是由城池所在郡县的太守任命。(文中太守相当于现代的省长之职。)即墨城之事是特例,整个临东郡无人敢接,太守不敢私瞒此事,便上报了朝廷。
皇上拨给李全顺两千兵马,让他平定即墨城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