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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给我笑一个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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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知道吗?当一个女孩,考上了最好的大学,却没有钱去上学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吗?当她知道,原来出卖灵魂就可以得到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东西的时候,她就知道了,原来有一些所谓的高贵,其实就是最残忍的变态。

正如同钱币一样,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

人生的轨迹总是那么世事无常,当我从最初的女孩成长成所有男职员只敢意淫却不敢当着我面大声说话的总裁之后。我蓦然回首,这才发现,原来曾经的巅峰已经出现在脚下。

那个曾经能够轻易将我父母给迫害至死的乡长,只不过是一个蝼蚁罢了。当他跪在我的面前,对我说让我放过他的时候,那一刻,我露出了一个现在写这封信时脸上带着的笑容。

有些炎凉,有些不知所措。

或许他不会想到当年那两个他可以轻轻捏死的中年夫妇的女儿会有一天可以让他生不如死吧。复仇,这是我从十八岁之后所坚持活下去的信念。可是当我亲手杀了这个仇人的时候,我瞬间就不知道我该怎么活下去了。

那一晚,我站在高大明亮的办公室里面。看着整条黄浦江的璀璨灯光,看着繁忙的江河上面来来往往的船舶,我整整一夜没有睡。

我第一次茫然了。

我没有那些普通女孩所拥有的青春期,我只有童年和复仇,童年有父母,复仇有仇恨,当这两样全都丢失了之后,我一下子不知道该要做些什么了。

或许你已经猜到了,或许你看到这里也会感叹,人性总是那么可怕。

可是我还是要告诉你,当张青石没有需要我利用的东西的时候,我就决定替代他,杀了他。步步为营,潜心经营。你可以说我奸诈,你可以说我阴险。可是我还是想说,我只不过是为了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而已。可能你也知道,刘鹰喜欢我,而且为了我不惜背叛了张青石。

可是,我却喜欢你。

初次见面的时候,你穿着一身让你显得十分紧张的衣服。发型也和你的表情十分不符合,那个时候的你,就好像是一株稚嫩的小草一样。那一刻,我怔在原地,看着显得局促不安的你。想起了曾经在我高中时期在作业本上面写下的一句话: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

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真的需要。

脑海中的理性告诉我,我已经不再是那个高中时期的小女孩了,我是坐在大班台后面的女总裁。

于是,我给了自己好多理由。

比如,你就好像当年的我,你像我当年学校的校草,我一眼就喜欢上你的神态。

不过,我知道,这些理由不可以。

喜欢就是喜欢,我干嘛要娇作。

可是喜欢不等同于认同,我早已过了将爱情当做一切的年龄。或许我对你的喜欢,是我对于逝去青春的唯一放纵。所以,我依旧需要利用你。甚至在需要踹开你的时候,毫不留情踹开你。

我问我自己,狠辣吗?

我回答我自己,不知道!

可是当我看着你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你自己,看着你征服了老狐狸,看着你敢在婚礼现场面对所有人说出我是农村人,看着你所有的一切。我蓦然回首,原来你早已超越了我,已不再是我们初次见面时那青涩懵懂的少年了。

我又一次问我自己,你不是喜欢他吗?他成长起来你不高兴吗?

答案你已经知道,我为你高兴,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

可是,我也知道了,我已经错过了我们的婚礼。

那个被你牵着手的女人不是我,而是比我更聪明的孙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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