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谁能赢?黑室一方还是青龙一方?”司空摘星狡黠地笑着,回望叶天。
叶天苦笑了一声,摇下车窗,把车厢里的鸡爪味彻底放出去。作为一名中国人,他当然希望黑室完胜,击溃青龙的人。但是,真实世界往往事与愿违,酒店内已经出现了假冒的“蒋公子”,可以说,青龙的力量之强,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你们说,是谁杀了元如意?元氏兄妹的后台是青龙,她临死前又说出‘兔死狗烹’那些话,是不是可以认定杀人者是青龙的手下?”司空摘星的话又多起来。他实在是个闲不住的人,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又摸出一小瓶百威啤酒和一袋椒盐花生米,边喝边吃,自得其乐,不断地发出“滋滋、嘎巴嘎巴”的动静。
叶天无法回答,由元如意身上,他又想到了幻境中的“十世之塔”和“元神结界”。
“喂喂,说句话呀!你们三个怎么都好像在开追悼会一样,个个都垂头丧气的?我觉得,不管哪方面赢,都是好事,能让事情明朗化、条理化。你们看,那么多势力彼此倾轧,弄得人心惶惶的,不知道该站在那边。一旦站错了队,最后肯定死得很惨。就像我,一开始跟北狼司马搅在一起,他死了,我的钱也没地方要去了。叶天,现在我要跟你绑在一起,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直到从段承德那里拿到钱为止——”司空摘星说漏了嘴,最后一句,等于间接承认已经跟段承德私下里达成了某种交易。
叶天默默地笑了,他喜欢司空摘星这种“真小人”,想要什么就赤裸裸地直说出来,从不躲躲藏藏的。
“司空,告诉我,段承德会在哪里出现?”这句话,他是代孔雀问的。
“嗯,这个这个,这个……”司空摘星不想说,但在叶天逼视下,只好老老实实地交代,“再向北去,成都市新都区的龙虎镇,一个小地方,大概是在京昆高速公路的东侧。叶天,段承德为了救小彩,愿意出个高价钱,再加上他和小彩之间感天动地的父女之情,你说我怎么好意思拒绝呢?老天也真开眼,咱们又找到了‘血咒’的始作俑者孔雀,只要他们肯坐下来协商,就一定能解决‘血咒’这件事。这样一来,你我做和事佬,圆圆满满地搞定一切,岂不是皆大欢喜的好事?”
孔雀“哼”了一声,低声重复着那个地名:“龙虎镇?”
“司空,有没有地图?”叶天淡淡地问。他之前对三星堆附近的地形有所了解,知道龙虎镇的大概位置,但近年来大陆的建设改造日新月异,只有对照地图,才能洞察最新的状况。
司空摘星赶忙点头哈腰地答应:“有有,有,早就准备好了!”他从座位底下拖出一卷脏兮兮的地图,借着方向盘的支撑展开,又递上一支笔形手电筒。
叶天摇摇头:“别亮灯,会招来杀身之祸。”
在这种毫无遮掩的旷野地形中,电筒一开,等同于将自己暴露在半径为一公里的圆形危险区域内,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在狙击步枪之下。
他低头凑近地图,借着朦胧天光,找到了龙虎镇的位置。按地图的比例尺计算,从此地去龙虎镇,距离约为七百公里,只要租到一部好车子,一天内就能轻松抵达。诚如司空摘星所说,将小彩、孔雀一起交给段承德,“血咒”的事大概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怎么样?”司空摘星从叶天的表情上看到了希望。
“也好,就去龙虎镇,放下小彩和孔雀,然后我们继续追踪大竹直二。”叶天推开地图,用力捏了捏鼻梁,让自己变得更清醒一些。
司空摘星“嘿嘿”了几声,用力摇头:“不不,我的行程到龙虎镇就结束了,你想追踪谁我都管不着,大家就在那里分道扬镳好了。下一步,我要继续往西走,有道上的朋友传消息给我说,有一个大土司的藏宝老宅等着我去发掘,里面有不少好货色。干那事,安全、回报率高、来钱快,比江湖上的打打杀杀文明多了。”
叶天斜了他一眼:“发掘?司空,你又不是北狼司马那样的盗墓专家,隔行如隔山,我看你根本不懂‘发掘’,是不是别人已经发掘完毕了,只等你去黑吃黑?”
司空摘星瞪圆了眼睛看着叶天,做出“这你也看得出”的吃惊表情。
叶天收起地图,沉沉地叹了口气:“司空,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你喜欢黑吃黑,夺人所爱,总有一天会报应到自己头上的。想想黑道上那些成名人物,不管生前有多辉煌,有哪一个是善始善终的?”
司空摘星干笑了几声,低头不语。其实他也明白,越是暴利的生意风险就越大,身为“神偷之王”,不知有多少人恨他入骨。如果落入那些人手里,他就死定了。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没办法,既然选了这条路,就要咬着牙走下去了。”停了一阵,司空摘星自言自语地说。
他们在暗影里停留了大半个小时,村庄方向却一直没有动静。
嗒地一声,叶天推开了车门,一只脚迈下去。
“喂,你要干什么?”司空摘星忍不住叫起来,惊醒了后排已经入睡的小彩。
“我要去村里看看。”叶天回答,“不知道最终结果,总是心有不甘。”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心底充满了对青龙的忌惮。黑室是检验青龙一方实力的试金石,只有亲临现场,察看实际情形,才能获取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当然,此刻进村,等于是赤手空拳进龙潭虎穴,很容易变成枪手们的活动靶子。一步不慎,就要横尸当场。
“别傻了叶天,那边很危险。再说,天一亮,有人报警,警察就会赶到,到时候你百口莫辩……”司空摘星急促地说。
“我知道。”叶天坦然地一笑。
“知道你还要去?咱们有钱不赚,干什么非要冒险?你走了,敌人一来,我们三个就全完了。”司空摘星气鼓鼓地说。
“叶叔叔,不要去,我害怕。”小彩睡眼惺忪地叫着,抓住了叶天的衣袖。
叶天回过头,眼神从她和孔雀脸上扫过,柔声回答:“别怕,孔雀阿姨和司空叔叔会全力保护你的。不管发生什么事,他们都会把你安全地送到龙虎镇,交到你爸爸手上。”
在此之前,他几次从后视镜里观察孔雀的眼神,确信她已经被乖巧聪慧的小彩感动,不会冒然加以伤害。其实孔雀与段承德之间的关系非常特殊,既有“被情郎辜负”的恨,又有“余情未了”的爱,所以她对段承德与另一个女人生的女儿小彩,也是既爱又恨,自相矛盾。
“那么,叶叔叔,我在这里等你回来,你可一定要回来呀?”小彩听话地放手,缩回角落里去。
叶天点点头,迅速下车。他只要决定了某件事,就会当机立断,抓紧时间进行,以免贻误战机。
“喂,叶天,等等,还有件事。”司空摘星摸摸后脑勺,不好意思地翘翘大拇指,指向后座的孔雀,“你走了,我打不过她,一旦闹起来,这里会出大乱子。不如这样,大家商商量量来办,我受累先找副手铐把她铐住,等你回来,再放开她,怎么样?”
叶天咧嘴苦笑,这种馊主意也就只有司空摘星想得出来。
“他怕我,那就铐吧,只要他能找得到手铐。”孔雀冷笑,向前伸出双手。
司空摘星龇了龇牙,故意装出为难的样子:“是呀,这荒郊野外的,上哪儿去找手铐呢?没有手铐,怎么能制住大名鼎鼎的苗疆大炼蛊师孔雀呢?”
孔雀的手一直伸着,冷眼看着司空摘星表演。
叶天轻轻跺跺脚,对司空摘星节外生枝颇为不满,但这个“真小人”提出的建议也并不全错。他呼吸着野地里略带潮湿的空气,向黑魆魆的茶树林来回扫了几眼,然后低头催促:“司空,你到底想怎么样?这里没有手铐,别闹了!”
哗啦一声,司空摘星变魔术一样地垂手一捞,竟然从座垫下拖出一副锃亮的警用精钢手铐来,然后俏皮地向叶天眨了眨眼睛,笑嘻嘻地说:“还真是巧了,这里正好有副手铐。孔雀,我可要得罪了?”
孔雀暴怒地吼出了一个字:“你——”这是她第三次上了司空摘星的套,但是凭她的身份,双手已经伸出去了,哪有临阵退缩的道理?
“哎呀,这里竟然真有手铐?没办法,老天帮忙,我怎么好意思不领老天的情?”司空摘星熟练地扭身挥手,咔咔两声响,手铐便紧紧地扣在孔雀的双腕上。
孔雀闷哼了一声,双臂一分,挣得手铐哗地一声响。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现在好多了,叶天你可以放心行动了。”司空摘星长舒了一口气,摸过瓶子,继续喝酒。
叶天心底也替孔雀叫屈,不过他没再说什么,轻轻关上车门,便急促地走入了茶树林,奔向村庄。
一路上,他选择了幅度很小的之字形前进线路,目标直指村子的西北角。从村庄的房屋规划、街道走向来看,西北角属于死胡同的尽头,是唯一一个值得固守的安全据点。全世界的军事理论都是共通的,别的高手纵观全局后得到的结论,他也能一目了然。
很快,他通过了茶树林,踏上了村庄里的古老石板路。只走了三十几步,就陆续发现了五条倒毙在墙角的土狗尸体,全都是被高手瞬间扭断脖颈而亡。那一定是被进攻者杀死的,杀死所有的看门狗,才能保证潜入时不受干扰。
他沿着死狗出现的路径前进,果然与自己预想的一样,潜入者的目标也是西北角。过了四条街,前方隐约出现了一座高大的祠堂,面南背北,巍峨矗立着。
在大陆南方的村子里,祠堂是最常见的,此类建筑全都造得极其坚固,百年不倒。
叶天蹲伏在祠堂对面的阴影里,隐约嗅到了空气中飘浮着的淡淡的血腥气。不过还好,他并没有看到尸横遍地的惨烈局面。
祠堂的黑色木门洞开着,他能望见青石铺砌的天井和大院正中的香炉。奇怪的是,里面没有任何动静,也不见人影闪动。
叶天在暗影里观察了几分钟,骤然起身,倏地穿入大门,藏身于早就观察好的墙角下。正房的门窗同样洞开,黑乎乎的,仿佛食人恶魔怒张的怪眼。
“就算一切都结束了,至少也应该留下些痕迹吧?”他疑惑地自问。
蓦地,一条影子嗖地一声冲出正房,凌空跃过台阶,收不住身体,直撞向那只三足、双耳、三尺宽、半人高的紫铜香炉。砰地一声,他左掌拍在香炉正面,卸掉冲力,右手勾住香炉耳朵,以此为支点,身体半空一转,踉跄落地。
“青龙,现身吧!”他低声断喝,喉头又紧又涩,显然已经受伤。
“我一直都在这里,只是你看不见罢了。蒋公子,我好好地在盐源县放你一马,不赶紧退走,反而不识时务赶来此地。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连你一起杀了,给黑室那些替死鬼们陪葬?”一个阴森森的声音飘起于正房的灰色屋脊后面。
叶天蹑足潜行,横向移动五步,以免遭到攻击。敌人站在高处,一目了然,一定能发现自己,随时会发动突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