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街示众?”
马克·朋沙说:“你没发现你的四大招牌下还只有三个人吗?”
“没错。”孔雀一边说一边从旁拿起一个大盒子,冲马克挤了挤眼睛,朝隔壁房间走去,说:“所以我才叫了几个小孩子在隔壁等着我们啊。”
“等我们干嘛?”马克·朋沙注意到孔雀手里的盒子说,“那几个孩子都不是剑客呢。”
“不是剑客才好,谁敢和阿产的大剑融合……”孔雀说着打开盒子,从里面掏出一把深红se如斩马刀般大小的剑来,一边示意马克·朋沙为他开门一边说:“谁就做我的第四人。”
马克·朋沙推开门,门后面是四个年龄都很小,看上去青涩紧张的男孩子。其中一个站得笔直,一直等在那里的,正是那个为孔雀守账房,原本没有名字的莫亚·荣耀。
孔雀瞟了他一眼,把剑直接丢到四个男孩子中间。大剑落地,发出让人颤抖的咣当一声。
孔雀抬头扫视一周,大声说:“谁要做我的四大天王,就把这把大剑融了,五分钟之内自己走到露台上来。”
说完,马克·朋沙关门,孔雀转身,那位聋哑的女理发师已经为他打开了另一扇门。
彩虹酒店顶楼国王套房内的超大观景露台,拥有孔雀城内瞭望大平湖的最佳视野。
南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叫到这里来,说起来从孔雀答应收他之后算起,都过了快一周了,他都没能见孔雀一面,被任命成四大天王后,除了马克·朋沙给他开了间套房让他不用流离失所外,也没别的改变,他险些就要认定自己被忽悠了,然后就莫名其妙地被召唤到此,然后莫名其妙地被两三个女孩子jing心装扮起来。
“哟,鸟枪换炮了。”
他忽然听到略带沙哑的xing感女声,回头看到是莲花·猛虎。她酒红se的波浪卷发结成一个马尾,头上还别了好多夹子让头发不会乱掉,而在脑后的长发蓬松地散开,好像一团火,光是头发便让人同时感到了干练和xing感。
她上半身穿一件无领白衬衣配黑se的紧身小西服,下身只包到大腿根部的黑se短裙,脚上则穿着直包到大腿的黑se长靴,长靴和短裙之间,露出两节白花花甚是好看的大腿,一边腿上绑着的蕾丝般的金属大剑杂质在ri光下闪闪发光。
南风自然是立刻就痴了,虽然莲花·猛虎不这么认为,甚至全天下都不这么认为,他还是认定莲花·猛虎已经是他的女人了,睡和不睡那只是迟早的事。
莲花见他发呆,嫣然一笑,走过来为他整了整领带,又说了一句:“男人果然穿黑se最帅了。”
“嗯……嗯嗯。”南风连忙点头,转头瞧见镜子里的自己,和莲花基本上没差别,一身黑se合身的西装,白衬衣,外加黑皮鞋,只是领带是白se的,上面用区别于底se的白se的线绣了个南字。
南风忽然明白这条领带就是他以后专有的标志了。看着这条专门为他打造的领带,南风忍不住露出笑容来。
“高兴吧。呵呵……”
看到南风一副乡下孩子的欢乐样,莲花凑到他耳边故意吹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赶明儿穿着这身衣服让我瞧瞧你还有些什么本事,啊……”说着话,莲花的手朝南风的裤裆zhongyang探去。
说起来,虽然叫得厉害,但在女人方面,南风其实还是个十足的嫩鸟。
“啊!”
南风忍不住叫了一声,全身酥麻之际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只是他再抬头,莲花已飘然离去。只剩下镜子里衣冠楚楚的自己,他摸了把他纯白se竖起来的短发,指尖滑过他那双纯黑se的大眼睛,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小声地说了句:“加油。南风。”
鼓励完自己,南风忽然看到露台上的忙碌的众人sao动了起来,一个个“王上”“大人”地乱叫,他连忙转身,果然是孔雀出现了。
孔雀没穿他那件标志xing的袍子,而是跟南风,莲花一样,也是一身黑,甚至连衬衣和领带都是黑se的,还带着一副黑框眼镜,扎着头发显得非常亲和干练的同时,也……没那么漂亮得招摇了。他身后的马克也是一身黑,衬衣也是白的,领带倒是银灰se的。
看到马克·朋沙,南风忽然明白这身衣服,领带以后就是他在孔雀城的名片了,从今天起他就真的是孔雀城的四大天王了,真的再也不会回去做奴隶,过他的苦ri子了。
想到过去,南风不禁陷入了短暂的情绪中,直到马克·朋沙招手叫他过来。他急忙赶去,忽然身旁的大门被人一把撞开,一个少年光着上身冲进来,一个踉跄栽到地上。
他往前冲了几步,一个轱辘倒在地上,就栽在离南风一步之遥的地上。南风没多想立刻过去扶他,伸手一看满手都是血。
“你受伤了!”南风说完,忽然就明白少年不是受伤,而是……
他胸口流着血,血的源头是一条十多厘米长被撕开一般的伤口,那样的伤口本应该是致命的,不过如果你的心脏够坚强,坚信着所有剑客都坚信的那条道理,为了绝对不可以放弃的事情,而愿意放弃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那么你就不会死,而会重生。
“你要坚持住,忍住痛,等大剑痕出现,你就好了!”南风想都没想就说,说完才想到来者可能是敌人。
“你……”他惊慌地跳起来,表现得非常乡巴佬。他左右看了看,发现所有人都望着他之后更加手足无措起来,过了好一会才想起请示孔雀,道:“王上,要不要把他抓起来?还是杀掉。请王上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