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有几名少女的身上,还有着被撕咬和啃噬的可怖伤口,甚至有些敏感部位整个都缺失了,难以想像,她们死前曾遭受了何种疯狂而可怕的伤害。
“我要杀光这些蛮狗!”格利原本煞白的脸上因为愤怒而通红,紧握枪戟的手因为用力过度而轻轻颤抖着。
“应该先将她们埋葬了。”高歌也感到胸间有一团火,烧得慌,堵得慌。
“这里交给后卫部队吧,我们的任务就是快点赶到薇山城,为她们复仇。”达里高利将手中半人高的重盾一抡,大喝道。
“复仇!”
“复仇!”
十来个人的怒吼,居然隐隐有种势不可挡的声势。
很快,整个军团都咆哮了。
在仇恨的驱使下,金狮鹫军团只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就赶到了薇山城下。
远处,无边无限的南蛮莽林已隐约可见,从莽林中冲出一条大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稀树草原上蜿蜒着流向天际。
无定河,因河床多变,几乎是每年雨季泛滥过后就要改变一次河道而得名,造就整片稀树草原的母亲河。
在这个地方,无定河拐了一个几乎九十度的大弯,而在这个九十度夹角上,是一座平地而起的山丘。
山丘不算太高,大约有三百多米,但在一马平川的稀树草原上无疑是难得一见的制高点了。
而且,山丘还三面环水,就算一个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人,也看得出这是一处地形奇险,易守难攻的所在了。
薇山城,就是依托此山丘所建的一座山城。
昨夜尾随南蛮溃军而至的赤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已将薇山城唯一的陆路堵得严严实实。
光听名字,就知道他们来自哪里,一个是盛产木棉树的岳阳郡,一个则是以优质铜矿出名的岭北郡。
“太好了,我还生怕来迟了,薇山城已经被攻破了呢。”格利咬牙切齿道。
“没有我们这个甲级军团主攻,他们两个乙级军团怎么敢先动呢。”达里高利的话引起了战士们一片自豪的共鸣。
人人摩拳擦掌。
金狮鹫军团如一把切入黄油的尖刀,从赤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之间锲入,迅速穿插至最前线,开始在军号、鼓点和军旗的指挥下有条不紊地布阵。
重装长枪兵居中,他们是野战的主力,军阵的中坚,而高歌所在的游击兵则以散兵线列阵在阵前,他们是军阵的爪牙和刀剑。
游击兵可攻可守,即可攻城,又可扰敌,也可追击,如果需要和强敌在野战时进入硬碰硬阶段,他们则会退下来护住军阵的两翼,亮出中间无坚不摧的如林长枪。
大阵前锋离城墙二百步,这已经是南蛮的单体竹弓无法攻击到的距离了。
从高歌站的地方望向薇山城,只见整座山丘都被密密麻麻的石头建筑所占据,层层叠叠,城中到处是南蛮人赤着上身的身影在晃动,可以想见,进攻者将会受到立体的打击。
城墙高三丈,也由巨石垒成,却平整得连刀都插不进去,要做到这个程度,当年筑城时不知花了多少气力,现在,它却成了阻挡旧主人的天堑。
随着一声重鼓,整片战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布阵已成。
战场上的鼓声停了,但战场初哥高歌的心里却敲起了小鼓,那种既兴奋,又害怕,既充满力量,又双腿发软的奇妙感觉充斥着他的身体,皮肤上像过了微电流般酥酥麻麻的。
忽然,一个念头闯入高歌的脑海:如果在战场上死去,说不定会穿越回原来的世界喔!
这个念头一经产生便不可遏制,同时,它意外地使高歌平静了下来。
就在这时,城头出现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没等高歌看清楚,他已经纵身一跃,就这样从十来米高的城头直接跳了下来。
“嗵!”此人稳稳落地,纹丝不动。
城头响起一片鬼哭狼嚎般的怪叫,无数南蛮兵打了兴奋剂一样挥舞着手中千奇百怪的武器。
这个南蛮人显然是族中的勇士,和别的蛮子一样也打扮得恶形恶状,个子与达里高利相当,精赤着肌肉虬结的黝黑身体,只以皮裙围腰,身上满是刺青和不知名颜料画出的诡异纹路。
他的一头黑发和着泥巴在脑后扎成一把,饰以钢针般的一大把野猪鬃毛,鼻子上横穿着一颗长长的野猪獠牙,再加上满脸的刺青和为了装饰割出来的条条伤疤,真可谓狰狞如鬼。
他的武器也很怪异,是一根巨大的木棒,上面钉满了各种不知名的动物犬牙,满是干涸的血迹。
“我是烈猪部落的图腾勇士长牙,手中的狼牙棒,砸碎过两百十八只中原猪的脑壳,谁敢上来当第两百十九个!”这名叫长牙的蛮人挥舞着巨棒高声咆哮,声如洪钟。
卧槽,这个世界还有阵前单挑这种充满了古风的作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