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刚拥出屋外,便听见空中又传来几声高亢清亮的啸叫,一道阴影从高空中一掠而过。
高歌一抬头,便只觉得狂风扑面,只见一只巨大的凶禽正狂扇着双翅,发出巨大的扑翅声,缓住俯冲之势,从空中落下。
四周的草木被强劲而纷乱的狂风吹得东倒西歪,不断有树木断裂的“咔嚓”声传来。
高歌等人也在狂风之中站立不稳,纷纷蹲下身子,降低重心,才没被吹翻在地。
等一切风平浪静,高歌看清了眼前这只凶禽的样了,似鹰,头上却长着五彩的羽冠,身下赫然有四只爪子。
这只凶禽比骏马更加高大,而它那正缓缓收拢的双翅,目测翼展更是达到十米有余,它的眼睛是金色的,凶焰炽人,让人不敢直视。
四爪冠鹰,成年体为三阶魔禽,是为数不多能被人类驯养的魔禽,只要从卵中一孵化出来便由人类照料,长大后便能供驱使,但它们的繁殖率极低,所以冠鹰空骑是极为宝贵的兵种,大多用于侦察敌情或是传递极紧急的军情。
“腾”一声,从冠鹰的背上跳下一名武士,个子不高却极精干,一身翻毛的制式皮袄,胸前装饰着漂亮的鸟翼图案,一直延伸到双肩,头戴皮帽,从敞开的皮袄中可以看到,里面穿着轻便的锁子甲,腰悬短剑。
这是一名鹰使,王国冠鹰空骑团的军官,冠鹰空骑团总共只有一个大队,隶属于御林军,由国王直接指挥。
此时,戈尔登王子殿下与瓦西里斯特军团长也已闻讯赶来。
鹰使上前一步,将一卷蜡封好的密信交给戈尔登,行了个军礼,大声道:“殿下,这是陛下的手谕,他让您马上拆阅。”
戈尔登点了点头,拆开了密信,只扫了一眼,脸色便沉了下来。
匆匆看完密信,回头低声向侍立身后的佛郎西斯交待了几句后,戈尔登转头对瓦西里斯特说道:“将军阁下,父王命令我即刻返回王都,一刻都不能耽搁。御林军也将在佛郎西斯的统领下于明天开拔。而你的金狮鹫,也要尽快动身,返回你们的驻地,等待新的命令。”
“有大事情发生了。”瓦西里斯特简短地说道。
戈尔登点点头道:“肯定是的,很快就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在最重要的是按我父王的命令行动起来。”
“迁移来的军户将于明天到达,安顿好他们后,金狮鹫将在两天内起身返回长城以内。的确也该走了,再晚几天,等汛期一到,无定河开始泛滥,稀树草原上将洪水四溢,到那时,想走也走不了了。”瓦西里斯特道。
“阁下,这次反击南蛮,我最大的收获便是认识了您,从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戈尔登一边走向冠鹰,一边对瓦西里斯特说道。
“殿下太过谦虚了。您的智慧和对勇士的慷慨,也让我,以及整个金狮鹫印象深刻。”瓦西里斯特一边跟随着戈尔登,一边微微顿首。
走过高歌身前时,戈尔登停下了脚步,对他说道:“男爵,虽然我只是代父王册封你,但这也是一种缘份,以后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来王都找我。”
“感谢殿下的仁慈,我记下了。祝殿下一路顺风。”高歌恭敬地深深顿首。
对这位四王子殿下,高歌还是有几分好感的。
戈尔登微笑着点点头,走到了冠鹰的旁边,鹰使早双手递上一件皮袍,恭敬道:“殿下,请穿上皮袍,空中冷得很。”
每一头冠鹰背上,都捆扎着可坐两人的鞍位,并有数个可插武器、弓箭的皮囊。
鹰使纵身跳上冠鹰,坐在上驭手的位置上。
戈尔登穿好皮袍后,轻轻一跃,也跳上了鹰背,冠鹰喉咙中一阵咕噜。
鞍位上有一条镶着钢制搭扣的皮带,戈尔登熟门熟路地将它紧紧绑在自己的腰间,牢牢连在鞍位上。
“好!那我们出发。”见王子殿下已经准备停当,鹰使将挂在颈上的一个小小的骨笛塞进嘴里,腮帮子一鼓,一阵尖锐的笛哨声便响了起来。
一听这声音,冠鹰猛然仰起头来,兴奋地高声啸叫,声音清亮高亢,震耳欲聋。
紧接着,冠鹰展开双翅,用力扇动,一边紧跑数步,用力一蹬地,已然腾空而起。
一离地面,刚好一阵风掠过,冠鹰兴奋地啸叫着,双翅大张,乘着上升的气流,飞快地盘旋攀升,头高尾低,身形高高翘起。
片刻后,冠鹰已升入高空,此时,夕阳已落到了地平线的下面,但高空中却依然有阳光照耀,这只冠鹰被阳光照着,慢慢变成了一粒小小的金色光点,终于消失不见了。
次日早上,御林军离开了薇山城。
而到了下午,受命迁移到薇山城的军户到了。
簇岳王国实行双兵役制,核心地域实行的是募兵制,用高薪来养专业的战士,而在边郡,则实行府兵制。
府兵制,也称为屯田制,或叫军户制。
府兵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兵,代代为兵,王国以田授之,不加徭役课税,平时种田,战时为兵。
当一户军户中男丁多于二人,则必须分家,分家后,由其中一家继承军户,其他则除去军籍,成为平民。
军户是半自由民,王国需要你上哪里屯田戍守,便要去哪里。
既然世代为兵,又不必交税,田中所产全部归自己,想必衣食无忧,这样的战士应该是健壮而训练有素的。
高歌是这样想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