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麦尔,曾经执掌第五重天的炽天使,据说还是地狱七君之一的愤怒之君。但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世界上唯七的炽天使,加百列的兄弟。
看着男孩手臂上镌刻着的以诺语真名,加百列审视地看向这个人类男孩,难道他是萨麦尔眷顾的人类?说起来,他那个兄弟的确很喜欢人类,会给予人类眷顾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将以诺语真名刻在人类的骨骼上,让黑暗或是光明的种族都看着,这就是他所眷顾守护的人类,任何想要动他的人先掂量一下自己承不承担得起后果……话说,这个方法挺不错的啊。
就是这个方法防不住人类。人类的眼眸被原罪所蒙蔽,他们根本看不到炽天使留在人类男孩骨骼上的威慑,还差点将男孩当做是货物卖掉。
但用荣光在骨头上刻字会很疼啊。
完全没有一千年多年更给一个半人半返魂尸来了个全身纹骨的自觉,加百列想到这个方法可能让他家斯潘疼得泪眼汪汪,顿时就打消了这个很诱天使的主意。
“萨麦尔?”男孩思考了片刻,回答道:“叫萨麦尔的人类没有听说过,叫萨麦尔的地狱七君听说过,但是没有见过。”
说实话,他们家一直在追捕一只黄眼恶魔,但这些年下来宰了那么多狼人、吸血鬼、温迪戈、水妖、鬼魂等等等,他们也没有遇到过哪怕一只恶魔。
“我说的是天使萨麦尔。”加百列纠正道。
“萨麦尔不是堕天使之王吗?”男孩的神情惊诧,复又补充道:“有的传说是这样记载的。”
加百列:“……”
算了,还是不问了。
愚蠢的人类幼崽,要不是看在他兄弟的份上,加百列才不管他们。
以诺语镌刻的真名不会作假,那不是任何别的天使或是恶魔能够伪造出来的。这个男孩确实是萨麦尔所眷顾的人类,对于加百列而言,这一点就足够了。
加百列的下颌微抬,示意道:“你们的名字。”
男孩拽了一下莎伦。
莎伦眨了眨眼睛,道:“我叫莎伦·达·席尔瓦。”
男孩挺起胸脯,绿眸明亮,精神奕奕,道:“我叫萨姆·温彻斯特,是一个猎魔人!”
下一刻——
“咕——”
“咕——”
两个孩子的肚子里不约而同地响起了咕咕声。
莎伦有些羞怯地缩在萨姆的身后,十分不好意思。而萨姆,他脸上朝气蓬勃的表情渐渐崩塌。片刻后,他垮下脸,捂着胃,喃喃道:“好饿。”
没有办法,父亲说这一次的猎魔会持续三天,就只给他留了三天的食物。还是迪恩不放心,将他攒下来的钱都塞在他的枕头底下。
事实证明,他父亲又一次食言了。
还三天……萨姆在旅馆整整呆了六天也没有看父亲或是迪恩回来。幸亏他现在已经不怎么相信父亲的诺言了,尽量节约那些食物。可即使如此,那六天在将食物消耗殆尽后,迪恩留给他的钱也只剩下五美元了。
五美元,节省一点,也不过是一天的饭钱。
萨姆抱膝坐在床上,他看着窗户旁的盐线,心中忽然觉得很茫然。
他想要做点什么,而不是像累赘一样被扔在旅馆里头。
他想要待在迪恩的身边,而不是被父亲的猎魔行动排斥在外。
他不想一个人。
所以,捏着皱巴巴的五美元钞票,萨姆·温彻斯特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背上了自己的小书包,学着迪恩将猎魔的一应物品往背包里面塞去,还不忘贴身藏好一把小银刀做防身,盐罐子也揣兜里。
他知道父亲和迪恩他们在哪里猎魔,而他要去找他们!
这里距离拉斯维加斯并不远,只要能够搭到一辆顺风车,他甚至不必花掉一美元!
只是,萨姆还没有找到顺风车,他就在路边捡到了莎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