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漂亮,高贵。穿在你身上太适合了。”
刘韬带着羡慕和欣赏的口吻,又有些自惭形愧的轻声道。
她们两个人的出身
可以说是最极端的两个极端,反差是最大的。
所以
面对林志铃,与她相处的时候,刘韬总是感觉自己任何地方都不如对方,很自卑,特别的自卑。
她家世不比人家好
她学历近乎于无
她的谈吐,她的样貌,她的身材,似乎一切自我感觉都是远远不如对方的。
老实说
她即便现在已经是王子辉的女人了,仍旧感觉自己有些做梦一样。
太走运了
相比起来,林志铃这样的人才配给王子辉这样优秀的男人,出色的大人物当然秘书,助理吧??
......
......
“谢谢。”
林志铃很高兴的道,“这一身,是我爸妈在我去年生日的时候特意送给我的,我很喜欢。”
“哇哦,志铃你今晚美的不像话。”
“我很喜欢。”
王子辉走出来,就看见了一米之隔的林志铃。
看着她的白旗袍的开叉,如她的身材那样多一分少一分都会破坏那极致的美感,是既不高也不低美就美在恰到好处,老实说,在身材上王子辉的所有女人之中罕有能够跟她比较的。
好比拿刘韬来说。
这个时候她还没有绽放最美的时刻,她的脸上还残留着一点婴儿肥,而身儿又有些消瘦,没有像原历史轨迹那样的丰腴。
“董事长,我没让你失望吧?”
现在的林志铃
真的是她最巅峰的时候,她见到王子辉出现立刻踩着同一色系的白色高跟鞋,扭着盈盈一握的小蛮腰一步一步走到了王子辉的办公桌前。
“.....没有。”
王子辉在对方的逼视下,老实开口道。
忽然
他的眼睛看到了眼神有些黯淡和羡慕的刘韬,那颗黑心肝啊。
不知道为什么
就是有些隐隐作痛,好像是被一根刺刺了一下。
这感觉很不好。
“志铃今晚就由你和...涛姐一起当我的女伴吧。”
王子辉的一句话
让林志铃错愕当场,脸上一丝得意的笑容瞬间僵硬住了。
“啊!!”
刘韬同样傻住了。
她
想要跟王子辉一起参加晚宴吗?
想
当然很想。
无论哪个方面来说,她都有理由想要去。
第一,
刘韬是一个有上进心的女人,她有理由想要多参加这种上流人士的宴会,长长见识,提高自己的谈吐,而且不枉这段时间自己私下里训练自己的一些礼仪。
第二,
刘韬现在另一层的身份是王子辉的情人,她一直在尝试、努力的寻找王子辉的优点、让自己更爱恋上对方,然后,在这段时间的过程中王子辉的的确确有着非常多的优点让她对王子辉的好感和爱恋一点点的提高。
所以
作为一个男人的女人,她也有着充分的理由想要作为他的女伴,以他的女人的身份出席各个场合,只要是一个正常的女人都会如此。
但是
看到林志铃做王子辉的女伴的时候,刘韬反倒有些释然。
因为她——自卑。
“志铃比我更适合。”虽然很是遗憾,心里有些堵,刘韬还是这么想着。
但是没有想到
王子辉没有忘记她。
想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