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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江拿起自己脱下来的军大衣披在老父身上,“谈不上买齐不买齐,就买了一点布料毛线和一双皮鞋一块手表。我要给轻雪买衣服,她不愿意要,我看咱们市里的衣服颜色式样都不好看,质量也不咋地,就依她了,下回托人从上海买两件好看的好衣服寄过来。”
陆父微微颔首,不小心触摸到大衣里面的口袋里有个硬硬的东西,顺手掏出来。
“这是什么?”看着掏出来的盒子包装得很好,陆父问道。
“咦?大衣口袋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盒子?不是我的。”
陆江的钱票一直都是装在军装的口袋里,压根就不知道包装盒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接在手里撕开包装一看,却发现是百货商店里装手表的盒子,里头有一块手表,是一块劳力士的17钻全钢防水防震大三针金凸字男表,厚重,实用,不浮华。
陆父伸头看了几眼,“哪来的?”这手表看着可不便宜。
“应该是轻雪买的,可能是怕我不同意,她就偷偷买了装进我的口袋里。”陆江很快就想起来了,出了百货商店后,风轻雪曾经借着方便和自己分开过十几分钟,也在路上步行热出汗的时候替自己拿过军大衣。
除了她,没别人会买这么贵重的手表送给自己。
陆江摘下手上戴了多年的欧米茄,换上这一块,怎么瞧怎么好看。
陆父听了显得十分惊讶,随即拍膝一笑,“这丫头比我们想象中更有本事,只怕她舅舅都不知道,她这么做是不打算瞒着你。”
如果风轻雪是普通的农家丫头,根本拿不出几百块钱,也不会有买手表的魄力。
除了特别有钱的人,谁舍得买进口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