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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一号歌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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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豪算是初次尝到了走红的滋味,心中只觉清爽无比又美滋滋的,回头一看,却见一个十六七岁模样靓丽的女孩子正拿美丽的大眼睛看着他。

段子豪诧异:“你也是……记者……”觉得对方似乎有些太小点。

果然,女孩摇了摇头,然后怯生生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白色的公仔熊,递给段子豪道:“这个……给你。”

“给我?”段子豪愣住了。

“嗯---”女孩点点头,“那个……我很喜欢你的歌,所以想要你给我签个名---”说话间,将公仔熊递到段子豪手里,又匆忙拿出了纸和笔。

段子豪看着女孩,明白了,她竟然是自己的歌迷!并且是第一个歌迷!

要知道,作为歌手和演员想要出名还算比较容易,可是想要聚集影迷可就难得多。像前世刘德铧一样,作为电视演员电影演员够红了吧,拥有粉丝一大堆,可是当他进军歌坛的时候,因为歌唱得不好,却被人喝倒彩,连一个歌迷都没有。直到他演唱了那《谢谢你的爱》,这才在歌坛一举成名,从而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歌迷。

因此,人红,和拥有歌迷是两码事,很多人喜欢你的歌,却不一定会喜欢你的人。尤其那些喜欢摆臭架子,丑闻缠身的歌手,其歌迷就更少了,除非哪个秀逗或者脑残,才会喜欢和拥护他。

所以说,想要做大明星,就必须要先学会做人,做一个各方面都优秀的好人,这才会被歌迷和影迷们支持和拥护。

像段子豪这样,才刚走红一点点,竟然就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歌迷,这怎能让他不高兴?

一时间,段子豪心中暖洋洋的,对着女孩温柔一笑道:“当然没问题。”说话间,就接过女孩备好的纸笔,在上面很漂亮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段子豪---!

写完之后,段子豪“呵呵”一笑,对女孩说道:“这可是我第一次给人签名,写得不好,你就凑合着收下吧。”

见段子豪说得有趣,女孩禁不住“噗哧”一笑,说道:“不是啊,你写的很好……不过,你没英文名字吗?”

女孩这么一问,才让段子豪想起,对呀,好像很对香港的大明星都有英文名字,比如说许冠杰叫sam,谭永麟叫a1an,赵雅之叫angie等等。

“不好意思,小妹妹,我暂时还没英文名字,不如你帮我起一个吧。”

“什么,你让我帮忙起名字?”女孩显得很激动,美丽的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段子豪。

段子豪很是诚恳地点点头,“是啊,既然你是我的第一个歌迷,那就只能劳驾你了……难道,你不愿意?”

“不不,我愿意,我当然愿意,我实在是太高兴了,呜呜……”女孩激动无比。然后她非常细致地想了一下,这才兴奋地说道:“不如就叫king吧,是‘王者’的意思,因为我希望大哥哥你以后能够成为歌坛上的王者。”语气充满了喜悦和兴奋。

“好名字,我喜欢!”段子豪赞道,“那么以后我就多谢你的支持咯。”

“你放心吧,大哥哥,哦不,king!我一定会支持你,永远都会!”女孩表忠心道。

见女孩这么开心,段子豪就询问她的名字,原来她叫“韩彩莹”,今年才十六岁,是地地道道的小歌迷,如今还在上国中,今早是趁着上学时间来找段子豪签名的。

作为自己的第一个歌迷,段子豪无比珍惜她的友谊,因此更让小彩莹感到无比的亲切;以至于在两人分手的时候,她依依不舍地望着段子豪的背影,久久不愿离去。

那一刻,段子豪心中再次暖洋洋的,因为他知道,从今天起,他不再是孤身奋战,而是有一个属于他的歌迷和他在一起。

为此,他誓,自己一定要爬得更高,走得更远,要让喜欢自己的歌迷知道,她们的选择没有错!

“我段子豪将会笑傲整个香江!”段子豪默默念叨,下面脚步走得更沉稳,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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