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丈夫能屈能伸,能硬能软,能惹能抗。从不计较工作环境阴暗潮湿,也不在意工作内容单调重复。充满激情,浑身热血,累吐了又如何?朝人家吐口水就不好了。
于根顺颓丧地着疲软的二弟。想到了这个笑话,却实在是笑不出来。你说这关键时刻,他怎么就罢工了呢?
可是,如果就这么要了楠楠,又算是怎么回事床头吵架床尾和,说的那是夫妻。虽然和楠楠顶着夫妻之名,却尚未有夫妻之实啊!
而这夫妻之名,正是于根顺爱上楚楠的初因。
从楚楠在广场上当众宣布--我是嫂子--那一刻起,于根顺就认真地考虑了楚楠这个生涩的派出所所长。楚楠在复杂环境下长大,却活得那么真实。更重要的是,楚楠居然会委屈自己!
身为天之骄女,从未谈过恋爱的楚楠,硬生生受下好大委屈,却是为了藏马山子民不至于流血冲突!
有勇,有谋,有担当。
于根顺嘻嘻哈哈地着楚楠,先是革命先烈附体,继而被抽尽骨头,终于气不打一处来。呃,我就是那个罪魁祸首啊!楚楠好像要把我生吞活剥
众家兄弟尊称楚楠“嫂子”时,于根顺未尝没有楚楠笑话的意思。兄弟们的称呼越来越亲热,楚楠答应得也越来越坦然,于根顺也逐渐地爱上了楚楠。
爱的就是那一颗赤子之心。虽然于根顺不太会爱,爱得还不太彻底,爱的过程还磕磕绊绊。
其实,于根顺内心中未尝没有小心翼翼,生怕伤害了楚楠。
前世今生,可能都没有如此谨慎过。前世之于玉奴,爱自怜惜起。却一直在享受着玉奴的爱,现在想来何其奢侈。一直到生离死别时,才知激发出于根顺之大爱,伴以痛苦抉择。重生后得知玉奴母子坎坷一生,更是教会了于根顺如何爱人。于根顺经常追想,如果当时,如果那样,该多好啊。玉奴却永远无从知道。
在追悔中,于根顺以为自己学会了。不会再让亲人和女人痛苦。这是个伟大的事业。
认真地去琢磨楠楠的小心思,经常殚精竭虑。于根顺投入到了爱情的实践中,乐此不疲。
到头来,却还是伤害楚楠至深。这让人情何以堪?
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玩意儿可能需要穷极一生去学习。于根顺内心无比坚毅--我不能放楠楠离开!
可是,怎么办啊?于根顺真的不会了。
我从不撒谎。虽然我可能没说实话。至于你是怎么听的,与我无关。
这一些,算不上什么原则,只是于根顺前世今生的想法和做法罢了,随心所欲不逾矩。旁人理解与否,实在是无关要紧。
然,楠楠岂是旁人?
然,我却无法说出昨晚去干什么了。
于根顺屈指弹了弹二弟。二弟低眉顺目,羞愧得抬头不能。这也是个问题啊,还不是小问题!
天亮了,楠楠让走了,那就走吧!哥听话,暂时退避三舍。
于根顺摸过地板上的衣服,拧了拧水,穿在身上,也正好冷却一下身体和情绪。
“咦?衣服怎么湿了?”楚向前穿着一身运动服下楼,正好撞见于根顺从客房出来。于根顺从容拉上房门,“天下雨了,衣服可不就湿了。”
“哦,年轻人一定要注意身体啊!上了年纪你就有体会了。”楚向前风轻云淡地出门打拳。坚持了快三十年的晨练,楚向前风雨无阻。
昨晚两人的谈话,就在昨晚结束。今后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彼此再也不会提起。其它事情,楚向前自会消解,不必理会了。于根顺眉毛挑了挑,跟在楚向前后面出门。
“顺子,干嘛穿着湿衣服?楠楠没给你准备吗?等一下,我给你找找。”柳风华拎着炒勺从厨房出来,还以为于根顺要陪楚向前晨练。头一回叫“顺子”,叫得却是朗朗上口。两个孩子都那样了,不是外人。这个女婿啊,还不错。楚向前也是个大个头,但衣服于根顺可能穿不上。运动服应该可以。
“柳阿姨,我有急事,现在就得走。”于根顺很亲热地笑了笑。身为教授的丈母娘拎着大炒勺,还真是好丈母娘。可是,于根顺抬头向楼上,楼上悄无声息,也不知道楚楠住哪个房间。只好再笑笑,“阿姨,请转告楠楠,我对她,永远不会变心。”
“嗯?好!”柳风华先是一愣,继而嘴角浮出笑意。似乎很多年没这么笑过,都有点生疏了。这小两口,莫非昨晚是头一回?脸皮薄的!“事情再急,也要吃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