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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你高兴太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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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堡处于耳语森林深处,耳语森林地属于格伦麦王国,处于王国西南角落。从白石堡出去,一路往东走上2天功夫,就能见到格伦麦王国的城镇。

名义上来说,白石堡在格伦麦王国境内,而弗米亚,是王国的子民。

当然,只是名义上。

现在,一个自称是格伦麦王族的‘虫子’站在弗米亚面前,他自然是另眼相看。

‘虫子’继续说道:“对,我叫爱丽丝.夏尔,都灵城公爵的第三个女儿。”

弗米亚再次怔了一下,他再次仔细地打量了下眼前的‘虫子’,足足看了三分钟,他笑了起来:“爱丽丝.夏尔,传说中都灵最艳丽的玫瑰,啧啧,有意思,真有意思。不过,我只听过你的名声,却从没见过真人。你必须想办法证明自己的身份。”

话刚说完,刚刚被压制的食欲又‘腾’地一下骂出来,弗米亚不得不大咬了一口烤兔肉。

他恶狠狠地嚼着,心里怒骂:“该死的诅咒!”

‘虫子’高傲地点了点头:“没有问题。”

她伸手入兜,掏出一个银光闪闪的东西:“秘银怀表,表盖上印有夏尔家族徽记不死鸟。怀表由萨林大师打造,细节无可挑剔,走时也相当精确。”

弗米亚接过怀表,仔细看起来。

的确如虫子所言,怀表做工非常精细,表盖上,也的确印有一只张开双翅,在火焰中浴火重生的漂亮鸟儿。打开表盖,可以看见表盘周围一圈镶嵌着细碎的红宝石,在灯光照耀下,红宝石熠熠生辉,彷如燃烧的火焰。

看了几眼,弗米亚‘啪嗒’一声合上怀表:“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这下你相信了吗?”‘虫子’问,声音有些迫切。

没想,弗米亚却还是摇头:“不够,证据不够。怀表虽然精致,但世上多得是钟表匠,只要有钱就能仿造。我还需要更多的证明。”

虫子咬了咬下唇,又从衣兜里掏出了一把匕首。

“我的家族匕首,高等锋锐术附魔,刀柄上印有太阳王头像,刀身由燃光铁打造,不仅锋利,还能破法。”

弗米亚看了眼匕首,见刀柄上的确刻有一个光头胖子的头像。

别看这光头胖子长得磕碜,但这幅形象却是广为流传,为无数人知晓。这的确是格伦麦王国的先祖,太阳王斯巴克.夏尔的模样。至于高等锋锐术和燃光铁材质,弗米亚瞄上一眼,就看出这的确是真品。

这样一柄匕首,在市场上至少能卖上50金克朗!

“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匕首。”弗米亚点了点头,又大啃了一口烤兔肉,而后用力嚼着,发出‘咯吱咯吱’的咀嚼声。

兔肉已经不多了啊。

‘虫子’期盼地看着弗米亚:“法师,那你相信我的身份了吗?”

弗米亚专注咀嚼着兔肉,保持了近三分钟的沉默后,终于开口:“昂贵的怀表,刻有太阳王头像的匕首,的确是普通人无法拥有的。你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就算不是贵族,那也肯定是王国里有数的富商。”

‘虫子’大松口气:“对对对。那么,法师,我需要多少金克朗,才能换取自由?”

弗米亚吃光了最后一口兔肉,而后比出一根手指。

“1000金克朗?”‘虫子’问道。

弗米亚摇头。

“10000金克朗?会不会太多了点?”‘虫子’又问。

弗米亚还是摇头。

“法师,我不喜欢猜谜,你说个数吧。”‘虫子’脸色微沉,有些不悦。

弗米亚脸露微笑:“不用这么多,100金克朗就够了。”

‘虫子’大喜过望,眼睛闪闪发亮:“100金克朗吗?噢,法师,感谢你的慷慨和仁慈,我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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