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轻云和程锦容同龄,今年二十有一。
这个年龄待字闺中,确实是老姑娘了。
靖国公至今想起裴璋,都要骂上几句,心里才觉痛快。他深恨自己当日有眼无珠,应下裴家的亲事。结果,害得孙女的终身蹉跎至今。
当然了,做老姑娘也比跟着裴璋去岭南好得多。岭南那地方,山多湿热,虫蚁太多,又穷得很。两相比较,还是将孙女养在府里算了。
至于叶轻云自己,根本没有嫁不出去的阴郁,每天悠闲自得,日日习武练剑,偶尔还骑马出府转转……
所以说,叶轻云嫁不出去,也不能全怪裴璋退亲。
这么一个和普通闺秀截然不同的名门贵女,又骄傲又蛮横,不会女红也就罢了,还整日舞刀弄枪。这要是娶回去了,谁能吃得消这样的儿媳?
叶家上下提起她的亲事,一个个唏嘘感怀,或是愁眉苦脸。
叶轻云自己坦然得很,照例穿着她最喜欢的红衣红裙,骑着骏马带着宝刀出府。偶尔还会做些打抱不平的事。
这一日也巧,独自出府的叶轻云,遇到了一个偷东西的蟊贼。那个小贼偷了一个妇人的银袋子,那妇人追不上蟊贼,坐在街边嚎啕痛哭。
叶轻云眼睛一眯,轻身一跃下了骏马,快步追上了蟊贼,将那个十几岁的小贼痛揍了一顿。
那个小贼被揍得眼泪鼻涕一把,哭爹喊娘地求饶:“饶命啊!姑娘!我也是饿得没办法,这才仗着胆子偷了一回。以后我再也不敢了!求姑娘饶命!”
叶轻云毫不手软,将小贼揍得鼻青脸肿满脸鲜血。然后将银袋子还给了感激涕零的妇人。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小贼送去衙门。
围在一旁看热闹的人群里,忽地走出一个青年男子:“叶姑娘,这个小贼交给我,我送去衙门吧!”
这个声音好耳熟啊!
叶轻云眉头一挑,看了过去。
青年男子年约二十四五岁,身着低等医官的绿色官服,长身玉立,面容俊朗。一双沉稳的黑眸,定定地看着她。
“程医官,原来是你。”叶轻云一眼认出了程景宏,笑着打了个招呼。一边用力踩了下去,想偷偷爬走的小贼被踩住了左手,用力惨呼一声。
围观百姓:(⊙o⊙)!
这位叶姑娘,确实仗义,也好生彪悍!
程景宏目中闪过一丝笑意,温声道:“这个蟊贼偷银子,确实可恶。不过,还是得送去衙门处置。叶姑娘再这么打下去,反而不妥。不如将他交给我吧!我替他稍微疗伤包扎,再送去衙门。”
偷几两碎银,最多坐个一年半载的大牢。倒是叶轻云这一顿暴揍,足够小贼受的了。
叶轻云的脾气嘛,在喜欢她的人眼中看来是真性情率直。在普通人看来,就是个暴脾气,等闲人吃不消。
当然,在程景宏的眼中,是千好万好无一处不好。
叶轻云也不忸怩,爽快地应了。
机灵的陈皮早已租了一辆简易马车来,将哀嚎不已的小贼拖到了马车上。这等外伤,也无需程景宏出手了,陈皮一个人便足以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