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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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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唤我这一声长临,我此生足矣。”

董长临想起当年许府的光阴,她要么唤他沈哥哥,要么是九州哥哥。他顶着一个虚假的名讳身份度过了满城杏花香的最好时令,恨不得自己就此成了沈钰痕。可现实最是残忍,到头来却是他以董家子嗣一贯的顺从暗助父亲杀了许家满门。

他自枕头下拿出一张早早备好的支票,十万大洋份额。

“我父亲曾允诺了你五万大洋,我私下替你收着了,本想着亲自去找钰痕赎回你的卖身契,不过现在也没有必要了。这里是十万大洋,我额外加了五万,就当是给孩子的见面礼了,这孩子也算与我有缘,你好好收着。”他将支票放进平嫣掌心里,飞快收回手,扭过头,漠漠盯着一墙彩绘的牡丹,似乎是不愿再多说了。

合他心意,平嫣并未有任何扭捏拒绝之词,只有她收下这钱,他才会安安心心的过完所剩不多的日子。

她想在尽可能的给他多一点点仁慈。

墙角摆着半人高的西洋自鸣钟,梆梆叮叮的敲着,像一首诀别的慢拍子,忧伤的大大咧咧。

平嫣坐在榻边,董长临已经躺下来,侧着身,紧闭着眼睛,看似睡着了,睫毛却不住的抖。他们像是两件无声无息的摆设,在厚重的壳子里小心安静的啃尝着悲伤,陪伴着属于对方的最后一盏茶的路程。

雪落得更凶了,风呼呼的沿着窗户缝子钻进来,那杏花像一蓬蓬枝头的雪,剧烈的枯萎着,簌簌的落。

平嫣道:“我要走了。”

董长临真的是睡熟了,纹丝不动,只却像发了梦魇般,攥紧了手下的被面。

平嫣叹了口气,“你好好照顾自己,我真的走了。”

那诀别的钟声又敲起来了,沉闷的,刺耳的,叫嚣着扎得人血肉模糊。

后来她的脚步声响起,像是云山深处的春雷,渐渐地远了,震得他心旌碎裂。

因痛到极致,倒不觉得难受,只是一口气呛在喉咙里,如一片燎原的火,浓雾窒息,灼热干涸,猝不及防的烧死了前尘后事。

耳目一片排山倒海的晕眩轰鸣,他却能清清楚楚的听到她开门的声音,只待门一关,应是此生诀别。

脑海里似乎忽啦啦开了一树杏花,饱满热烈,他看见那个绕着树干一圈圈追着他跑的小女孩,声如银铃。

眼泪崩陷,他站在摇摇欲坠的死界边,呜咽着,大叫着喊了一声,“妹妹!”

平嫣猛地顿下步子,后背筛糠似的抖了几下,才强强站定。

似乎有许多年前的旧事喷薄而出,她也已经许多年没再听过别人喊她妹妹。

董长临转过身子,视线外是光怪陆离的模糊,他只能拼命捉到她隐隐约约的一条背影,像月光裁成的缎子,渺渺然然。

他伸出手,似乎在触碰她的体温,空气穿指而过,热腻柔顺,如她一头青丝。

“要快乐,此生都要快乐。”他喃喃着。

平嫣甩掉心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提起步子,阖门离开了。

那扇门如厚重的棺材板,隔绝了世间,他就是那土里的一具骷髅,耗尽了血肉。只是该值得庆幸,是她亲手阖上了棺木,亲自送了他一程。

他安安静静的躺下来,眼角一滴泪,流得顺畅,沿着额角沁到发丝里。

他慢慢吟唱着,眸子里滚着的不知是泪光还是曦光,“马儿快跑,马儿快跑,马儿快快跑,跑到东山吃青草,跑到西山追太阳,载着月亮回家乡,驮来一个大姑娘......驮来......一个大姑娘。”

马儿累了,再也驮不来姑娘了。

他猛烈一声咳嗽,唇边刹时鲜血四溢,几瓣杏花被吹了来,点在他身上,也溅了黑红的血。他拈起那一瓣残花,紧紧攥入掌心,表情渐渐宁和了下来。

砚台闻声推门,见此番情形吓得摔了手里的茶盏。他跑过来,跪在床边,手忙脚乱的拿帕子去擦他满脸的血,哭腔沉重,“少爷,少爷,我去找医生来。”

董长临缓缓摇头,“不必,我无事,只是有些累了,想好好睡一觉。”

“那我去把桃嫣小姐追回来,她那么好的医术,一定会有办法救少爷的。”他拿袖筒抹一把泪,说着就要去追。

董长临叫住他,双目涣散,“没用的。这次,她也救不好了。”

“少爷,若不是你以命威胁司令,在雪里跪了整整一夜,桃嫣小姐也不会得救,你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告诉她呢,只要你说了,有什么矛盾是解不开的呢?”若不是少爷早先吩咐,他恨不得将少爷对她不要性命的好通通讲出来。

董长临倦极了,阖上双眼,语气脱然空寂,“此生都解不开了,这是我欠她的。”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位于北平边陲的梅角小镇。那里似乎隔绝了外界繁奢,也阻断了硝烟战火,随处可见烟囱上的袅袅炊烟,街头巷尾的杏花静舞,那时他十岁,只见过大宅院里的勾心斗角,人情冷暖。而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暖烘烘的人情,就在这仙境一般的地方,他遇到了那个像仙子一样的姑娘。

她喜欢笑,喜欢和人亲近。

她喜欢追着他跑,喜欢唤他沈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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