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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三根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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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蝎子这才明白李志常的厉害之处,绝非她一个人可以对付。同时胡不归那精微妙绝的剑法更让她深深震惊,她虽然是个女子之身,心中自有豪气,视天下男子为敝履,此刻心中却生出了挫败感。无论是李志常还是胡不归,都让她意识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蓝蝎子感叹道:“今日的江湖再无我争雄的余地。”再不管二者比试的结果。

又过了十招,胡不归剑法突然一变,若说先前胡不归的剑招仿若飞仙,此时的招式就只能说粗鄙不堪。此刻李志常只需要随手一击就可以置他于死地,但是李志常没有这么做,尽管对对方行为大惑不解,却还是退在一边道:“胡兄你这是何意?”他却是佩服胡不归剑招精妙,也不管对方是敌非友,以礼相待。

胡不归也收回了竹剑,打开了腰间的酒葫芦,喝了一口,说道:“我用剑就像作诗,灵感来了自然妙招源源而出,刚才意兴已尽,我这老伙计可和我配合不起来了,你现在要杀我只需伸伸手指头就行。”他浑然不把自己生死为意,直接说出自身缺陷。

李志常微微一笑道:“看来胡兄你这是‘妙招本天成,随手偶得之。我杀了胡兄只怕这般奇妙的剑招后世再不得见,那就太过可惜,胡兄自去吧。”

胡不归道:“你知道我们这样的人不怕死,就怕欠了别人的。当年龙啸云他师傅对我有大恩,如今龙啸云找到我,这份情我是一定要还,瞧来我的确没有拿下你的本事,只好如此了。”他伸出左手,按住右肩。猛力一捏,只听得骨头一阵脆响。

李志常悚然动容,叹道:“胡兄真是叫我大吃一惊。”

他尽管捏碎了自己的肩胛骨,仍旧面不改色,哈哈大笑道:“这下算是交代了这段因果,李兄道家高人怎不知我心中畅快。”

“‘半俗半雅半疯癫,似痴似狂似无常’,胡兄当是我辈中人,却是兄弟我小瞧了。”一句话甫毕,虚空一抓,一股气流激动起来,胡不归身上的酒葫芦竟然飞了起来,跃入李志常手中。李志常喝了一口,叹一声:“好酒。”

胡不归道:“擒龙、控鹤,原来世界上真有人练成这般奇功。”

李志常似乎不怎么在意,说道:“这种功夫用来对付死物还可以,但是对付人就不行了。”无论是什么武功还是什么兵器只要能对付人,那就是好武功好兵器,可惜世上学武之人千千万万只有少数几个人才能明白这个道理。

中条山上余晖落日,山中一亭积雪飞檐。吕凤先一身白衣比雪还白,过了这个山亭,下山就是潼关,入了潼关正好就是夜晚,他、最喜欢穿一身白衣在夜晚杀人。十年前他是银戟温候吕凤先,但如今银戟不再,他只是吕凤先。他已经十年没和人动过手,但他有自信再没人是他的对手。这一次他就是要来慢慢对付那些

可是前面的亭中传来一声叹息,那声叹息悠悠不绝,如暮鼓晨钟。亭中坐着一个人,这个人一身黑衣,腰间悬着一口漆黑如墨的铁剑。

白衣吕凤先道:“是你,郭嵩阳!”

黑衣郭嵩阳道:“是我,明天就是我和李志常决斗之期,为了不破坏这次决斗,我只好来这杀了你。”

吕凤先一怔道:“郭嵩阳你还是像以前一样不可一世。你难道还以为我是十年前那个兵器谱屈居第五的银戟温候吕凤先么?”吕凤先慢慢地举起了一只手,右手。

郭嵩阳注视着这一只手,这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肤色竟和别的地方不同。这三根手指的皮肤虽也很细很白,却带着很奇特的光彩,简直就不像是血肉骨骼组成的,而像是某一种奇怪的金属所铸。但这三根手指却又明明是长在他手上的。一只有血有肉的手上,怎会突然长出三根金属铸成的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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