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南疆边境的一家小客栈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有没有见过这个人?”头戴斗笠的男子一身风尘,从怀里掏出一张保护完好的牛皮纸,小心翼翼的摊开在店小二的眼前。
只见纸上那人,端的丰神俊朗英俊潇洒,尤其是那不敢亵渎的神色,仿佛要透过这牛皮纸穿出来一般,恁的让人腿脚发软不敢直视。
店小二看的有些久了,让戴斗笠的男人产生了异色,只见他焦灼的一把蓐下头上的斗笠,露出一张疲倦的但是清俊的年轻的脸。
林诺一把抓住店小二的前襟,将人扯的脚尖离地,“快说!有没有见过这个人?在哪里见过他?他往哪里去了?快说!”
一串动作做的行云流水顺手至极,想必这样干不是少数了。
店小二被惊骇的面无人色,半晌才找回了声音,“我没没没见过,真真真没见过……”
林诺脸色发青的瞪着店小二,咬着牙狠狠的说,“没见过你看那么久干嘛?”
店小二理所应当的回道:“他他他长的好看啊……”
林诺实在无语,“……”
从鼻孔里冷哼一声,林诺一把推开店小二戴上斗笠,毫不留恋的走了。
然而,现在南疆边境的戈壁上,林诺心头却十分茫然,他沿途寻找萧缙,但是消息却在南疆边境被断,他的心情怎可以用一个担忧能够形容的?
又说厌离,他安顿好寄可倾之后,依依不舍的出了厉家村,袖子里还捏着封了火漆的书信。
厉家村太偏远了,送个信还要到镇上才行。别人他不放心,于是只能自己去了。
离开这么久,只怕大家都很担心吧,尤其是那位……厌离的神色有些黯然,写封信寄回去之后,想来不久就会有人来接他们了。那时候,个归各位,厉家村的亲近时光便一去不复返了。
怀着各种复杂沉重的心情,厌离将信寄了出去,心思一动却又找了草药染发。
之后一路悄无声息的潜入南疆边境,他想去打探打探阿骨朵的消息。
徒步走了好几个时辰,终于看到了一座不大的镇子,这教厌离都不仅心里一松,生出一种喜悦来。
抬脚找到一家外观陈旧的客栈,厌离赶紧走了进去。
“客官您好,打哪里来啊?打尖儿还是住店呐?吃点儿什么?”店小二一张褶子脸硬生生笑出了花,喜气洋洋的将厌离迎进了店里。
“先吃饭。”厌离脸色灰扑扑的,但是举止言谈温文有礼,很容易便赢得了店小二的好感。
“公子一看就是世家子弟吧,啧啧啧,您的家教一定非常好,这么俊秀的人还这么有礼节……”店小二的语气里不要太有其他意思,居然凑上前来对厌离说,“今天早些时候,咱这里也来了一个人,啧啧,长的也算是人模狗样,只可惜不是个好东西,抓着我的领子朝我呲牙咧嘴,哎呀妈呀……”
“……”林诺刚进来就听到了这些,忍不住脚下生风走过去。气势逼人的将剑在桌上一拍,却和厌离打了一个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