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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月接过信,将信拆开,读后说:“信中内容跟你告之我的一模一样,这能说明什么?”
燕亭拉住景月的手,道:“别忙着定论,先看看你的手。”
只见景月触碰过信的指尖和掌面已经微微发黑。
“在托代笔先生写完这封信后,我在信的背面沾了墨粉。如果你偷看过信,你手上绝对会留下痕迹。这种墨粉很顽固,就算你发现跑去清洗,指甲缝和指尖也难免会留下痕迹。”
“所以在你回来以后,我只需看看你的双手便能知道你有没有偷看信件。”
“而后。你根据我的指示前往埋藏玉玺的地方。实话告诉你,这所谓的玉玺,是我花三两银子在街边买的假货。根本就不值钱。值钱的是里面放着的二十万两银票。”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不爱钱的人。尤其是你,起初也只是为了钱而帮我。所以我想,金钱对你大概有特别的意义。谁都有见钱眼开的时候,如果你拿了钱偷了玉玺不告而别,那便说明你的确是个不可靠的人。我这二十万两,也就当为以后的自己除害了!”
“你用欲以上吊这一招作为掩护实在高明。如果真被人抓住,三两句话也可解释为误会。这说明了你的机智,而后你趁夜绕小路步行回来,则说明了你的勇敢。景月,虽然咱们刚相遇时不算美好,但你的确是个可用的人才。“
景月听完这一切,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随即,她才摇着头,叹道:“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啊。我景月自诩为聪慧过人,却也见识到了什么叫做一山还有一山高。你这公主才是不简单的人!我曾质问过自己,为了寻求你的帮助而留在你身边,会不会是个错误,现下看来,这或许是我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