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怎么还穿这身衣服?我不是给你做了一身新衣服吗?”
邱母在灶房里忙活了一上午,抽空跑来看闺女,却发现这孩子居然还穿着平时的衣裳。
一身灰扑扑,膝盖和手肘上还有明显的补丁。
头发倒是梳得整整齐齐,可脸上却没有抹胭脂。
哎呀呀,这孩子,到底是咋回事儿?
新衣服不穿,胭脂也不用?
她到底还记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
人家霍家的人中午就来提亲了,虽然这门亲事已经是板上钉钉。
但,闺女若是太不讲究,让人家婆家不高兴了。
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家孩子啊。
邱母嘴里絮叨着,手上却不停,直接在邱谷雨的炕柜里翻出了一件新做的大红褂子,和一条黑色的裤子。
“换上!赶紧的!待会儿人家就来了!”
邱母把衣服丢到床上,然后又开始捣鼓胭脂。
啧啧,就这么一小盒,花了她将近一块钱,这年头,一斤猪肉也才八毛钱呢。
这点儿胭脂,够买一斤多猪肉的!
邱母脑海里回忆县里百货大楼售货员的妆容,小心翼翼的用面扑沾着胭脂,伸手就要给邱谷雨画上两个大红脸蛋。
邱谷雨赶忙闪过。
这几天,她一直都在回忆那个梦。
撇开梦中有关自己人生的不好记忆不提,整个社会的发展,以及丰富的物质享受,真是让她无比新奇,有十分的渴望。
原来,三十年后的华国,是那样的繁荣啊。
百姓们不再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了粮票、肉票,只要肯劳动,就能吃饱穿暖,还能顿顿有肉。
还有那些功能齐全的家电家器,以及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衣服、化妆品!
不知不觉间,邱谷雨已经信了梦里的种种,并开始接受那些新鲜的事物。
不是她不够坚定,实在是梦境太真实。
她回想起来,种种细节依然清晰。
她不像是做了一场梦,更像是经历了一个人生,然后重新来过!
重生!
这是她在梦里知道的一个词儿。
她的那场梦,就仿佛让她重生了一般。
有了这些经历,邱谷雨对于现在的一切就有些不太适应了。
比如亲妈给她做的那件红褂子,颜色是俗气的正红,款式也非常老旧。
穿在身上,非但不会有多少喜庆,反而看着十分的土。
还有那个胭脂!
啧,县里的百货大楼,她也去了。
众人称赞为洋气、好看的售货员妆容,在邱谷雨看来,简直就是辣眼睛。
胭脂涂满整个脸蛋儿,突兀,醒目,就跟猴子屁股似的。
还有那红到令人发指的口红,仿佛吃了死孩子一般。
哦,对了,还有用烧黑的火柴棒涂成毛毛虫的眉毛,真真是一言难尽。
如果没有那场梦,出于乡下人对于城里人的憧憬与敬畏,她也会跟亲妈一样,觉得那些售货员特别洋气。
偏偏她做了一场“未来”的梦,那些服饰、那些妆容,邱谷雨真的无法接受!
“你个死丫头,你躲什么啊!赶紧把胭脂涂上!”
“……这么贵的东西,我好不容易买了,你还嫌弃?你这丫头,你到底想干啥?”???.biQuPai.coM
邱母终于发现闺女的不对劲了。
她拿着胭脂盒,折腾了好一会儿,硬是没能给亲闺女抹上。
她忍不住听了手,上下打量邱谷雨,忽然,她灵光一闪,脱口问道:“谷雨,你是不是不乐意霍家的亲事?”
当初,她问过闺女的。
闺女虽然没有点头,可也没有拒绝啊。
邱母知道,过门就给三个孩子当后妈,确实委屈了些。
但,霍家的条件好啊。
二十多岁的副营长,家里还有门路。
将来肯定能往上升。
闺女跟着去随军,海岛虽然苦了些,但有霍远征的工资和津贴,闺女只要照看好家里就行。
不用下地干活,不用风吹雨淋,多好啊!
即便将来霍远征转业了,也能回京城,还能安排工作。
到那时候,她家谷雨就是正儿八经的城里人。
不比在农村土里刨食儿强百倍?!
跟这些比起来,后妈什么的,反倒不算什么!
不就是三个孩子吗,最大的也才六岁,养着养着就养熟了。
就算养不熟,霍远征也不大,闺女自己生上几个孩子,将来也是依靠。
邱母和邱父不知暗地里商量了多少回。
他们算来算去,都觉得嫁给霍远征最好。
亲事都应了下来,霍家今天来提亲,不过是走个过场,给女方应有的体面。
这个时候,谷雨却一脸的抗拒,她、她到底都在想什么?!
“妈,我、我不想当后娘!”
邱谷雨等了两天,终于等到了跟梦中一样的场景——
霍家提亲!
亲妈也给她做了一件土得掉渣的红褂子。
邱谷雨哪怕再抗拒梦里的一切,也不得不考虑一二。
或许,真的是祖宗怜悯她可怜,特意求了菩萨,给她来了个梦中示警。
而且,撇开这场梦不提,原本的邱谷雨,对于给人当后妈也是有些抗拒的。
只是曾经的她,太懂事、太听话,习惯了让长辈安排一切。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之类的封建糟粕,早就被破除了。
而这种观念还是深深的镌刻在土著邱谷雨的骨子里。
她就是个温驯的传统华国女性!
但,梦中的一切太真实,也太惨烈。
让本就不太乐意的邱谷雨,终于有了反对的理由。
“我、我自己还没有生过孩子,过了门,就要给三个孩子当娘!”
“妈,我怕!我心里没底!俗话也说了,后母难当。不是自己亲生的,我怎么做都是错的!”
邱谷雨回想着梦中的场景,悲戚的说道:“我肯定没有坏心眼儿,可外头的人并不这么认为!”
“不说外人了,就是霍远征的亲妈,我未来的婆婆,估计也防着我呢!”
“他们已经认定,我是后妈,我肯定会虐待三个孩子。”
“孩子犯了错,我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我不管做什么,他们都能挑出毛病!”
“妈,我、我今年也才十九岁啊,如果去了海岛,周围都是不认识的军嫂,她们、我——”
邱谷雨越想越难过,更有种莫名的恐惧。
她不想!
她真的不想十几年的付出,却养出三个白眼狼,最后更是落个众叛亲离、孤苦无依的下场。
“……你这孩子,说话就说话,咋还哭起来了?”
邱母虽然稀罕霍家的条件,却也不是不疼女儿的人。
邱谷雨还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对于他们夫妻来说,这个大女儿还是有些地位的。
看到女儿满脸悲戚,泪珠儿跟断线的珠子般落个不停,邱母也有些心疼。
“霍家,应该不会这样!你爷爷跟霍老爷子可是老交情!”
邱母心乱了,胡乱找着借口安慰。
刚说完这些话,邱母自己就暗自摇头。
邱爷爷跟霍老爷子说是老朋友,但两人的身份太不对等。
这些年,霍家更是没少帮扶邱家。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邱爷爷以及整个邱家,在霍家人面前真的很难挺直腰杆子。
唉,没办法,人穷志短呀。
这次的亲事也是如此。
按理说,霍远征的条件,算不得多好。
即便没有邱家这个“世交”,他拖着三个孩子,想要再找个媳妇,也只能在乡下找。
邱谷雨的条件,绝对配得上霍远征。
但霍母来邱家的时候,还是那样的高高在上。
看邱谷雨的目光,也是俯视中带着挑剔。
仿佛嫁给自家那个有三个拖油瓶的二婚头儿子,是邱谷雨八辈子修来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