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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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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酒?倍儿香!”老头子只端起来嗅了一嗅。顿时一张老脸就眉开眼笑了。

“甭管什么酒,反正不是你那些垃圾药汤比得上的。你气虚血弱的,喝点这个保准不一样。”曹团长也一脸笑容。这一幕同样似曾相似。

“哦?你还看得出我气虚血弱?”老头子颇有点惊怪。

“废话!不然会给你享受这好东西?”曹团长翻了翻白眼。

这还真不是曹团长瞎吹,白酒真是很适合气虚血弱人的好东西。像是劫掠团一大帮酒囊饭袋那种喝法,完全就是图个氛围。那不叫喝酒,那叫灌黄汤。适当的饮酒,能够促进血液循环,对身体有诸多的好处。气虚血弱的人,容易感到手足发冷。喝这种烈酒更是一种享受。

浅抿了一口,老头子的眼神顿时亮了。那如同是火线一样直贯入肺腑的酒液确实让他说不出的受用。他还没喝过这种烈性的好酒,确实不是他那汤药比得上的。喝上了就停不下来,一边灌,还一边冲着曹团长直竖大拇指。

曹团长一脸傲然。难得的和老头子吹了通牛。愣是把自己的白酒吹成了壮阳神器,女人喝多了都得一声狂吼,然后冒根小兄弟出来。

在曹团长和神秘老头子聊个没完的时候,劫掠团六大散人也没闲着,他们把皮尔斯烦得都想要自杀了。一般自来熟的人,也比不上他们这种第一次相处和别人相处就像是亲手足一样的架势。

巴克利不时嘘寒问暖,问长问短。尤其是对皮尔斯身上的十一道贯通伤疤,巴克利前前后后就含沙射影的问了几遍,虚荣的巴克利一直对这种男人的勋章特别有兴趣。

皮尔斯被缠得没法了。最后只能推说是一场江湖恩怨留给自己的纪念。他以为这样就能让自己逃过一劫,却没想到只是灾难的开始。

巴克利因此给他取了个很有别致的名字,“保罗?十一刀?皮尔斯”。这个称号让其他五大散人也拍手称快。连说般配。

如果六大散人只有这种玩笑的套路也就罢了,偏偏他们并不是安生的主儿。

粗鲁的往皮尔斯的两边耳朵上和嘴巴上塞了几根大雪茄之后,六大散人顿时认为彼此的关系已经拉近到足够生死相托的地步了。

于是他们开始询问皮尔斯有没有兴趣干劫掠团,并一脸中肯的游说皮尔斯,声称皮尔斯的这一身本事,完全可以和名声显赫的劫掠团六大散人相提并论。尤其是皮尔斯和曹团长单挑时候。表现出来的厚脸皮韵味也和劫掠团有臭味相投的意思,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六大散人豪爽的拍着胸口表示。只要皮尔斯点个头,这买卖就成了。从今以后劫掠团就没有什么六大散人了,有的是霸气的劫掠团七雄,或者是文雅的劫掠团七子。要是皮尔斯舍不得他江湖中人的身份,那么迁就他一下,组合叫劫掠团七侠都没问题。

毕竟劫掠团的本职工作就是在这里剿匪,以暴制暴,劫富济贫,行侠仗义。封个侠名,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皮尔斯装模作样纠结的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忍痛”拒绝了六大散人的提议,他的理由是他还要照顾年老体衰的老爷子,没有什么机会和劫掠团混饭吃。这个光荣的组合,注定是要和他绝缘的。

老子要是跟你们这帮悍匪混到一起,老子的名声岂不是全毁了?皮尔斯心里却是这般思忖。只是看看这六个败类清一色腹黑奸诈的嘴脸,以及那吞云吐雾时流露出来的流氓神韵,皮尔斯就觉得一阵无力。

再想想自己和他们裹到一起之后的形象,皮尔斯更觉得一阵不寒而栗。虽然他脸皮是厚了点,但是比起这六个败类来还是差了不少。更何况自己堂堂一个剑宗境界的高手,在人类世界那都是足以开山立派的高手了。跑去抢劫土著强盗,皮尔斯觉得自己真丢不起那人。

皮尔斯本来就是有外号的,而且还很拉风,叫做“真理”。这个外号来源于他一副钢浇铁铸的躯壳,就如同是真理一样,永远不会倒下。这副身躯之中所隐藏的无数种进攻技巧,也完全可以号称进攻万花筒。除此之外,这个绰号也有另外一层含义,只不过现在却已经变得遥不可及了。

甚至六大散人还表示要给他免费设计一个酷炫狂拽的威猛造型,他们都认为要是皮尔斯脑门上绑一根发带肯定会有种特别的男人味。

皮尔斯最后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把这群家伙晾在一边。犹豫了片刻,皮尔斯也钻进了木屋里面,免得眼见这些家伙的嘴脸心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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