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虚空之中。
一千多年的时间过去了。
“我姓唐”名叫唐逍,我第一世是一名杀手…………”
“魔鬼教官……莎拉“……”
“第二世的时候,我穿越来到了奥比岛,做了官二代加富二代……”
“翊台公主是我未过门的老婆,兴都夫人是我老娘”,“唐渊……镇国侯……我第二世的老爹很厉害……我到死连他长什么样都木有看到……”
“胖子朱乾和七皇子朱宇是我好友……,他们一个只会傻笑,一个只会发嗯……”
“薄荷——是谁?她家里好象养子只猫头疼……哦……对了……还没泡到手……”
“第三世么?我一直游荡在黑暗虚空之中……”
“小九九我第三世唯一的伙伴现在是一团能量,好象弃了复苏聚合的迹象……”,”
“我一定要回去!无论如何,一定要回去!”
唐逍每次休眠清醒过来的时候,就会向自己不停地重复他想要记住的事情”还有那些想要记住的人,在黑暗虚空中飘荡得太久,记忆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神魂就象一块容量有限的硬盘,在不断存入新资料的同时,就会覆盖掉原有的旧资料,黑暗虚空中无穷无尽的时间,足够让一切记忆被覆盖,被湮灭。
“回去么?翊台公主和兴都夫人早就不在了吧?”
“胖胖爱笑的朱乾和郁郁寡欢的七皇子也不在了吧?”
“还有谁在?百草王,石猫王……”
“暖羊羊和红尘麋鹿应该还活着吧?妖兽总是比人活得更久不知道朱乾和朱宇离开的时候,她们是不是会很伤心”
唐逍突然开始洋洋自得了起来,因为他活得够久,而且没有亲眼看着这些亲人朋友死去所以不必为他们伤心,也不会被骂成没心没肺。
唐逍觉得如果他还能有机会回到奥比岛上的话,一定要去找百草王薄荷——问问,几十万年的生命,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应该如何保存住自己漫长的记忆,才不至于忘掉自己是谁。
才一千年啊,唐逍已然感觉出了保存记忆的艰难。
在黑暗虚空中飘荡的这一千多年的时间里,唐逍当然也有了很多在黑暗虚空中的记忆。但是,他必须不断地把先前的记忆翻查出来不停地加深回忆,覆盖掉黑暗虚空中的记忆,才能让自己不至于因为黑暗虚空中的一些新的记忆而忘却先前的记忆,从而最终忘记自己是谁。
还要记住翊台公主和兴都夫人吗?还要记住朱乾和朱宇吗?
他们已不存在了,要不要也删除掉?
唐逍觉得总会有那么一天,他会忘掉他们,甚至忘掉自己是谁,然后在黑暗虚空中无声无息地消失,永远消失。
一旦一个人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就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因为你已不再是你。
为了不让小九九的悲剧重演为了不让自己再度伤心唐逍不再和任何魂团结伴,和其他魂团遇上,也全都是快速结束战斗,然后转身就走。凭借着两世为人、一世为魂智商奇高、聪慧过人以及对危险一贯的敏锐直觉,唐逍虽然数千次身陷险境但终于还是熬到了今天。
一千年来,他一直在战斗”一直在想办法变得强大。一千年后的今天”他终于拥有了九九八十一枚灵符,可以去离子风暴中心凝聚念头了。
一千多年的艰难求生,去了离子风暴中心”或许有机会逃出生天,但是,也可能就此魂消魄散、永陷沉寂。
千年的孤独,千年的坚持”千年的等待”千年的执著,是必须到了该了断的时候了。否则,再继续在这黑暗虚空中飘浮下去,唐逍相信自己迟早有一天会彻底失去所有记忆,成为一个浑浑噩噩的不知名魂团,然后在无知无觉中被清除,化为一团能量,永远的消亡。
既然努力了,就不想是那样一种结局,所以,现在,唐逍就呆在一团离子风暴中心附近,远远地感应观察着离子风暴中心撕碎一切的强烈离子风。
有少量在附近巡游的红色光团已经聚集了过去”一边修补着绽开的空间裂缝,一边清理着试图靠近离子风暴中心的那些魂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