沮渠男成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沮渠蒙逊那坚定地眼神,让男成确定自己没有听错,蒙逊确实是说段业来着
“段业?他现在不是在敦煌当了太守了么?这块儿可和他没关系啊!”沮渠男成有些不解,“况且,他现在又不是在打仗的时候,身为太守,守土有责,没有上方命令,也不许随便调兵,不然的话可是吃不了兜着走,他敢玩这么大?他能玩这么大?”
沮渠蒙逊笑了笑,道:“他么,你也知道,有什么他不敢的事情?至于能不能……”
沮渠蒙逊顿了顿,看着一脸不信的沮渠男成,道:“我看段业能!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他这脑袋,一定能想出鬼主意来,绕开这些个规矩的”
“那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沮渠蒙逊笑了笑,“现在我们没得选,只有一条路,打!哪怕是秃发傉檀,也照打!哪怕是段业亲自来,还是一个字,打!”
沮渠男成微微一愕,旋即听听点头
战场上,别的都是虚的,真刀真枪打出来,才是实的!
可是,有些时候,哪怕是正确的判断和合理的决策,如果晚了,其实也一点意义也没有了
沮渠蒙逊的决策是对的,可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
因为就在这一刻,乐都城城门打开,秃发奚若一马当先,齐德紧随其后,乐都城所有还能拿得起刀枪的人,全部骑着马冲了出来!
他们已经不顾一切,他们不再隐藏实力,不再用那些花招,他们决定,像一个男人一样,全力以赴的冲出来!
不用再考虑乐都城了,不用再考虑其他了,现在,就是他们高高举着马刀,用尽最后一丝力量,去拼!去拼出一个天地来!
当然,这一切,早就在齐德的算计里,这个时候,他的表情十分淡定,就像做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一样
打仗这事情,其实是人类智慧和勇气的最高体现,因为用来打仗的筹码是人的生命,而生命只有一次,没了就没了,既不能从头再来,也不能迅速再生
有些人,是常年在生死关头里考验,在血雨腥风里学习,最终练就了一身带兵打仗的本事
但是在冷兵器时代,却也完全可能靠着博览群书,参透世间的道理,毕竟,打仗毕竟还是人在打,这个年代,兵器的差距并没有那么悬殊,并没有到了不可克服的地步,因此本质上很多时候,其实还是人性的对决
读书人如果读的是活书,而不是钻在经文里胡来,那么很可能就能出人意料的会打仗
齐德本来就是心思活络,理论联系实际的人,又上过战场,杀过人,如今也有了绝对的自信和秃发部绝对的信任,现在,他已经相信,自己带兵打仗,完全不输给任何将领
当然了,如果单单以为,靠着乐都城这点人,就能打败沮渠蒙逊,那是不切实际,可是,齐德一点也不担心,因为,他已经看见了秃发部的狼旗
远方,一支沉默的军队,一支奔腾的洪流,高举着的狼旗,虽然已经十分破旧,可是,旗帜上的鲜血依然,仿佛正在向人们诉说着什么
所有秃发部的勇士们,当然,他们是残部,他们的头上都缠着白布,上面还有鲜血,他们是哀兵,是刚刚得胜的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