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必去拉

繁体版 简体版
新必去拉 > 锦衣杀明 > 【第856章】拿冲锋枪当狙击步枪用

【第856章】拿冲锋枪当狙击步枪用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这是实实在在的战场,不是游戏,更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一不小心,就会送命的。子弹不会因为他是徐兴夏的儿子,就故意拐弯避开他。刚刚,就有三个战士不小心送命了。良好的战斗技能,显然可以增加在自己战场上的保险系数,让自己活得更长久一些。

接下来的时间,徐灿槐老老实实的跟着雷格学习各种战斗技能。雷格的训练,的确很严格,的确很辛苦。但是,徐灿槐还是咬紧牙关支持下来了。别人都能做到的事情,如果他做不到,那就太丢脸了。如果让自己的父亲知道,多半没有好印象。

如果徐兴夏在这里看到的话,也会点头表示满意的。徐灿槐的确有点怕死。但是,怕死,并不是坏事。怕死的人,会懂得更好的防护自己。白白的浪费生命,不是勇敢的体现。就是雷虎和雷格他们,在战场上,也从来都是很小心的,绝不鲁莽。

然而,雷格对徐灿槐的训练,只持续了五天的时间就结束了。因为,五天以后,雷虎小队接到一个紧急任务,就是前往大马士革方向,进行战斗侦察,顺便控制霍姆斯等城镇。

“大马士革的守军,有可能撤退。你们必须抢在敌人加强霍姆斯的防御力量之前,抢先到达霍姆斯。如果敌人试图通过霍姆斯,你们一定要卡住,一定不能让他们通过!”中队长孙大圣在交代任务的时候,对雷虎等人严肃的吩咐说道。

孙大圣当然是外号。他的原来名字叫做孙胜海。只是由于他平时比较喜欢扮演孙悟空,因此有个外号叫做孙大圣。说起来,他也是白衣军的老兵了。在射声军攻打榆林镇的时候,他就参军了。在几个中队长里面,他的资历,算是相当老的了。

孙大圣介绍说,根据目前侦察到的情报,大马士革的守军内部,应该是意见不一,出现了内讧的现象。有的人主张固守待援,和白衣军死战。即使全部战死,也要拉一部分的白衣军垫底。哪怕是烧掉大马士革,也不能留给白衣军。有的人则是主张立刻撤退,在阿勒颇或者别的地方,和从伊斯坦布尔赶来的援军汇合。不管怎么样,他们都不愿意坚守大马士革空城。

“明白!遵命!”雷虎响亮的回答。

部队立刻进行准备,向大马士革的方向急行军。

从阿勒颇南下,走了两天的时间,雷虎小队就靠近了霍姆斯。霍姆斯是大马士革和阿勒颇之间的重要纽带,也是一个相当繁华的城市。霍姆斯人口最多的时候,据说超过三十万。当然,那是在白衣军到来之前。在白衣军到来以后,这里的民众,都全部迁移到大马士革去了。基本上,现在的霍姆斯,乃是一座空城。

当初,大马士革的守军,为了增加自身的防御力量,收缩防线,也主动的放弃了霍姆斯。现在,大马士革城内的撤退派,肯定要重新派遣军队,抢占霍姆斯。如果他们连霍姆斯都没有办法控制在手里,根本就没有机会安全的撤离大马士革。由此推断,争夺霍姆斯的战斗,一定会相当激烈的,死人也会很多。

雷虎小队到达霍姆斯的时候,发现这里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由于之前霍姆斯的民众全部撤退了,整个霍姆斯,就仿佛是一座空城。由于没有人清理街道,整个城市,就好像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场,街道上到处都是垃圾。又有大量的风沙吹来,所有的建筑物上,都遮盖了厚厚的沙土,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面目。

当然,这绝对不是说,霍姆斯里面就没有敌人。事实上,敌人都躲藏在隐蔽的地方。雷虎等人都是老兵了,战斗嗅觉很丰富。他们刚刚靠近霍姆斯,就已经感觉到了危险。他们用望远镜仔细的搜索,很快就在隐藏的角落里,发现了好几个隐藏的枪手。他们正等着白衣军进入他们的火枪射程,然后悄悄的开枪袭击呢。

毫不客气的说,如果雷虎他们,直接从街道里面冲进去的话,等待他们的,一定是持续不断的枪声。从街道两侧建筑物射出来的弹丸,足可以将他们的半个小队,都全部撩翻在街道上。一旦白衣军产生混乱,就会有更多的敌人杀出来,要他们的小命。

雷虎和几个士官商量了一下,决定绕过街道,从敌人的背后发起袭击。要说偷袭,雷虎他们也是老手了。白衣军的装备,比敌人的更加适合远距离射击。到时候,就看谁偷袭谁了。

徐灿槐自然是跟着雷虎行动。雷虎带着几个人,悄悄的从另外的小巷子绕进去,潜藏到敌人的后面。透过望远镜,那些潜伏的敌人,基本上都暴露了位置。当时,可没有太多专业的狙击知识,奥斯曼帝国的火枪手,懂得埋伏已经算不错了。

雷虎等人抢占的位置都很有利,可以有效的监视敌人的动静。他们和目标之间的距离,也只有一百米左右。但是,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雷虎等人装备的,都是冲锋枪,而不是狙击步枪。显然,冲锋枪不太适合偷袭。但是,在没有狙击步枪的情况下,他们也只有拿冲锋枪当做狙击步枪使用了。

“哒哒哒!”

雷虎率先一个短点射,将窗口后面的敌人撩翻。

其他的几个人,也陆续开枪,将准星里面的敌人全部撩翻。

随着雷虎的枪响,潜伏在其他位置的白衣军士兵,也纷纷开枪射击。一时间,枪声相当密集。子弹激荡起大量的灰尘。

受到突然袭击的敌人,在猝不及防之下,立刻惊慌失措,不顾一切的从隐藏的地方跑出来,顺着街道向南逃命。慌乱之中,他们基本上都失去了冷静。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他们这么一逃,等于是将自己送入了地狱。他们将自己暴露在空旷的街道上,这不是故意送上去给冲锋枪扫射吗?

“哒哒哒!”

“哒哒哒!”

街道上的枪声,顿时响成一片。

那些逃出来的敌人,纷纷被打死在街道上。

徐灿槐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经过雷格五天的严格特训,他在射击方面,总算不是那么慌慌张张的了。面对冲上来的敌人,他已经能做到冷静的开枪射击,尽可能的瞄准目标了。对于他这样的士兵来说,冲锋枪简直是太顺手了,太合适了。

虽然有些浪费子弹,短点射很容易变成连射,枪口上跳的情况也比较严重,但是,徐灿槐毕竟打中了好几个的目标。迎面冲上来的好几个敌人,在他的枪口面前,都踉踉跄跄的倒下去了。他们的身上,都爆发出暗红色的血花,跟着就扑倒在街道上,一动不动了。

在雷虎小队开枪肃清潜伏敌人的同时,在霍姆斯的其他方向,其他街道,也传来了断断续续的枪声。这是别的白衣军队伍,正在清理敌人。零星的枪声,表示遇到的敌人数量很少。如果蓦然间,枪声大作,显然是有大股的敌人出现了。

霍姆斯其实蛮大的,街道和建筑物都很多,雷虎一个小队,只有五六十人,显然无法控制偌大的城镇。因此,李自成调来一个大队的兵力,总兵力大约一千五百人左右,全部部署在霍姆斯。估计,随着战事的发展,随着敌人的反扑力度加强,还会有更多的兵力投入到霍姆斯。雷虎他们,不过是先头部队罢了。

随着更多白衣军的到来,霍姆斯的残存守军,被迫向南撤退。雷虎等人也没有追赶,任凭他们向南撤退。反正,南边大马士革,是死路一条。敌人如果想要活命的话,还要绕回来的。到时候,再狠狠的收拾他们也不晚。

霍姆斯的南面,有个小小的高地,相对高度大概在二十丈左右。因为周围的地形,相对平坦,这个小小的高地,就可以俯瞰四周了。从战术角度来说,这个高地,是非常重要的。雷虎小队,就驻守在这个高地上。徐灿槐也跟着他们驻守这个高地。

(未完待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