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来了兴致,以为南街最好的餐馆是可以做鱼的,所以直接就去了南街。
自从来到了明阳城,云赏就给金换了身衣服,还帮他把头发盘好,毕竟每天穿着白色衣服飘来飘去,还是很瘆人的,挑发簪的时候,金自己选择了一支紫色的玉簪,银白的发丝被一支紫玉簪别住后,把他整个人都衬得相当灵动。
而来到南街的金,穿的是一身浅蓝色的棉布长袍,脚上依然是他的白布鞋,一头银发不仅不觉得突兀,反倒衬得他异常清雅。
一个人美,最大的特点就是,即使你被茫茫人海淹没,但也会有人一眼就看到了你,金就是,在他离南馆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南馆的大公子一眼就相中了他。
在他看来,这样绝美的男子,完全是南馆的头牌,即使不卖身,就他的容貌,也可以让客人们垂涎,更重要的是,一直以来,他们和风艳阁的相持局势,会就此打破,哪家的美女都不及眼前的金。
金还在闻每家店的饭香时,忽然身边出现一个穿着艳红色丝绸衣衫的男子。
“这位公子来南馆是找人吗?”男子直接把金要去的地方定为了南馆。
“不是,我是来吃饭的。”金说的很真诚。
“在下冯意,人称意大公子,我们南馆的菜式可都是色香味俱佳,保证让你满意。”
“你是南馆的?”金记得刚才两个人就说南馆的东西好吃。
“公子看来也是慕名而来吧,这样,既然今日想见,我们也算有缘,这顿饭,我请,公子只要觉得好,多多替我们美言几句就可以。”冯意也是久经考验,一眼就看出了金是个未经世事的人,所以这样的男子,最好调|教。
“不要钱吗?”金还是问了一句,云赏只给了他一两银子,如果他吃的多了,云赏肯定会生气。
“不要钱,公子这边请。”
冯意并没有多说什么,真真正正的请金吃饭,只不过吃饭的地方,是在一个台子上,隔着一层薄薄的纱帘,金的美貌变得朦胧神秘。
冯意让厨子给金做了四五条鱼,为的就是让他在这里多留一会儿,也是因为金的出现,南馆里的客人变得多了,而且马上有人开始打听金的身价。
本来金说喜欢吃鱼,冯意极其高兴,四五条鱼起码要吃个半个时辰吧,但是他没想到,金吃鱼,是不吐刺的,对他来说,吃鱼就像是普通人吃豆腐,所以一刻钟多点,五条鱼都剩下头尾和中间的鱼骨,相当干净。
金准备离开,冯意马上问他还吃不吃别的,金其实还想吃鱼,只是他担心吃多了钱不够,于是就改口说,想吃桔子。
冯意又是大手笔,用最大的果盘装了一盘剥好的桔子和一盘带皮的桔子。两盘桔子加起来,少说也有四五斤。
金吃桔子的时候很是优雅,纤长的手指一点点的掰开桔瓣,然后放入口中,吃完后,还会伸出粉嫩的舌尖,舔舔唇上的汁水。
就这一个简单动作,就让台下的人看的口水直流,于是南馆晚上的饭菜,都换成了桔子,客人们看着金剥桔子,他们也剥,想象着是金喂他们吃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