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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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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子笑得都快抽筋儿了:“哎哟!不给?我说看你这高楼大院的。是个有钱的人家,怎么就是个铁公鸡呀,一毛不拔?连乞丐都不懂得同情一下,小心损了阴德,断子绝孙啊!”

小厮大怒:“胡说什么呢?你们这群只会要饭的叫花子才真正是断子绝孙呢!”

汉子不急不恼:“明告诉你们,大爷我乞讨,从来不去小户人家,专找你们这大户。可是,大爷我都走了好几家了,每家都痛痛快快给银子,可怎么就你们家这么小气啊,连个叫花子也不同情?”又上下左右打量了四名小厮和两个婆子好几眼,才慢悠悠说道,“哦——原来都是一群看门狗呀,我说呢,主子不在这里,看门狗当然要出来乱咬人了。好吧,大爷我不跟你们废话,叫你家主人出来,大爷我就不信,住着这么大的宅子,连你们这群看门狗都穿着人模狗样儿的,还能拿不出来几两银子?”

为首那个小厮简直要气死了:“我家主人不在家。”

“哦?不在家?”大汉搔了搔头皮,“那这样吧,你们先把银子给了,回头大爷我受累,再专程来一趟告诉你家主人一声。”

小厮怒不可遏,飞快地将钢刀指向大汉的面门:“你知道我家主人是谁,就敢在这里放肆!”

大汉仰天大笑:“你家主人大爷我倒不知道是谁,我只知道,凡是大爷我想要的银子,就没有要不到的。再说了,你家主人难道比宁州知府还要厉害吗?”

小厮气得浑身发抖:“你听好了小子哎,我家主人是宁州城里庆盛昌林家的二少爷,识相的赶紧滚蛋,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乞丐群中,一个身材瘦小的、脸上脏兮兮的小乞丐对另一个高个儿乞丐耳语道:“听见了吧,果然是你那个好弟弟。”

高个儿乞丐因为脸上很脏,也看不出来什么表情,只是冷着声音说:“安静些,别叫他们看出破绽来。”

就在两人说这几句话的功夫,前边已经闹了起来,两方人马混作一团,四名小厮被团团围住,奋力挥舞着钢刀,可也不敢真的杀人。而乞丐们也顿扫方才的饥饿困顿之相,一个个抡圆了打狗棒,仗着人多,竟然将那四名小厮压得只有招架之力。

两个婆子拍着大腿喊道:“哎呀,这可不得了啊,怎么打起来啦!快来人哪!快来人哪!”

身材瘦小的乞丐一把拽着高个儿乞丐趁乱往里边冲:“快进去看看里面究竟是不是金玲珑?一会儿二少爷得着信儿,咱们就白忙乎一场了。”

两人从婆子身边跑过去,径直跑进大门,而两个婆子反应过来时,两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因为这座宅子,真的很大,又是假山又是花丛的,大有曲径通幽之意味,两个人七拐八拐,竟然不知道给他们跑去了哪里。

一个婆子慌张道:“赶紧把那两个乞丐找着,否则家里丢了东西,二少爷要生气的。”

于是两个婆子顾不上理会门口打群架,心急火燎地顺着两个乞丐跑进去的方向一路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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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世杰和叶紫灵一路狂奔,很快来到后院,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寻找常贵所说的那个有了身孕的女子。

两个人紧张得浑身都是汗,因为要抓紧时间,再抓紧时间。那林世伟可不是吃素的,再过一会儿,就会得到信儿。听见一群乞丐上门闹事,他要么会报官,带一群差役来,要么会将东记所有的工匠和伙计都集中起来,浩浩荡荡开往这所别院。所以,他们必须尽快找到那个女子。

叶紫灵曾经让常贵看了玲珑的画像,然后让他再寻机会进入这座宅子看个究竟,可是常贵常喜的爷爷这几天病了,他们两个孙子要伺候,所以,常贵没有时间。而且常贵说,好像那座宅子觉察到了有人进去过,所以加强了防范,恐怕再想潜入勘察,就很困难了。虽然常贵还表示,如果他们兄弟俩联手,把握会大上许多,既能从那座宅子里探听到更多的消息,又能安然脱身,可叶紫灵不想只是他们兄弟俩冒险。

后来叶紫灵忽然茅塞顿开,既然必须冒险,那么不如索性不要偷偷摸摸的,来个光明正大的冒险,青天白日之下,反倒会安全一些。

于是,将自己的计划告诉林世杰,林世杰刚开始当然不同意,后来听常喜常贵说可以找几个会武功的老乡假扮乞丐,才勉强同意,但是仍旧不同意叶紫灵也假扮乞丐。可是,叶紫灵哪里肯听?她担心那些人不够机灵,弄假成真,反倒忘了此行的真正目的,而真的和林世伟的人起了冲突,闹得事情不可收拾。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进入这座宅子,确定里面那个怀孕的姑娘是不是金玲珑。

所以,现在她和林世杰要做的事情,就是趁着这个乱劲儿、趁着林世伟还没赶回来的这段空隙,登堂入室,去认人儿。

两人在这诺大的宅子里,如入无人之境,如真正的强盗一般,踢开每一个房间的门,就是厨房茅厕柴房仓库也没有放过,最终,在第三进院子的上房里,找到了一个端坐在窗前、神情忧郁、精神萎顿、似乎对门外震天价的打斗声充耳不闻的年轻女子。

看不出来是否有身孕。

可是林世杰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个木头般呆滞的女子,正是金福那失踪多日的妹妹——金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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