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村,汤粉王。
老板今年五十岁出头,跟老伴一直经营着这间小店,在这里呆了快有十年,打算再干几年就回老家养老。此刻,他觉得自己面临着人生的一道坎,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地送二碗猪杂汤粉送过去。
现在虽然是上午,但他的心情跟外面阴晴的天空一样灰暗。
这个时点店里没什么生意,角落那边坐着二个人,一个中年男子和一个年轻人,他们似乎聊得很愉快,老头小心走过去的时候隐隐听到他们说着一起吃霸王餐的事,吓得他差点打翻汤碗。
果然是坏人,老头心里暗暗地道,小心地打量着他们二人。
这中年男子还好,一身白嫩的肥肉,肥头大耳,让他看起来很有亲和感。身着一看就知道是名牌的衣服,门口停着他开来的宝马,这肯定是个有钱人。不过,让老头子害怕的反而是那个年轻人,上个月可是在这里将大飞哥打得半死,西村有名的恶霸。
看到汤粉被送了上去,林兴生顾不得说话了,拿起匙子先送一口肉汤到嘴边,在这冬天微微吹气就能有滋有味地轻啐,喝下去感受着那肉汤的清甜,然后用筷子夹起一块青菜,蘸上酱油,狼吞虎咽地吃了下来,嘴里含糊且满足地道,“多少年了,一直想吃一碗地道的猪骨汤粉,但却一直不能如愿。”
“怎么?酒店没有吗?”林浩然也是忍不住流口水,将一口汤送进嘴里。
“飞机还有经济舱呢,你以为我还能坐吗?”林兴生香肠蘸了酱油送入嘴巴,轻睥他一眼。
林浩然夹起一块香气直接送嘴里,暗暗地为他默哀三秒钟。
二人的口味不一样,林兴生喜欢吃得咸一些,所以用碟子装了酱油,而林浩然很是随便,直接就能往嘴里送。
“来,你小子喜欢吃猪肝,分你一块!”林兴生吃了一会脸上就冒了汗珠,将一块猪肝夹了过来,又是埋头有声有色地吃了起来。
“嗯。”林浩然心头一暖,认真地点了点头,将那块猪肝放入嘴里,这一次特意咀嚼了好久,让那味道分散到味蕾之中。
这碗猪杂汤粉勾起了很多的往事,当年生哥发达前,是村里有名的光棍,最爱的就是用自行车载自己到青山镇。当时没什么钱,就要了二碗猪杂汤粉,二个人吃得不亦乐乎,而每一次他都会分一些猪肝给自己吃。
那个时候,自己跟他亦师亦友,时常会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总琢磨着哪里能弄点钱花花。正是如此,在自己在学校惹事的时候,很多人都说自己是被林兴生带坏了的,当时这种说法还很有市场。
不过这个说法在几年前就彻底消失了,随着生哥越来越有钱,那些人早已经自动地闭嘴。若是再提起的话,肯定是另一种说法:“村长家那个小孩,从小就一肚黑水,好在当年林兴生带着他,不然没准就被关进监狱了。”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于一个国家都是如此,更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庄呢?
二个人吃了一会,都是大汗淋漓,很是痛快地不停抹汗。
“上星期审批的文件全部下来了,家之源投资公司正式成立,属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初期的投资额是2个亿。”林兴生发现周围没有人,才冲他说道。
林浩然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着,继续吃着粉条和肉汤。
“浩然,你知道的,我文化低,初中都没有毕业,这辈子就没有碰过股票,根本不知股票为何物!”林兴生将筷子放下,用纸巾抹了抹嘴望着林浩然,“现在我已经答应由那娘们的弟弟来担任投资公司的总经理,那2个亿资金将由他们去操作,但我很是不放心,他们的目的肯定不单纯。”
林浩然将一块粉肠送进嘴里,望着碗里所剩无几的汤面,知道自己抉择的时候到了。不过这个时候,他的心反而更是安静,头脑更加之清醒。
今天生哥带他来吃汤粉,可能是真的想念这汤粉的味道,另一方面何尝又不是在打感情牌呢?
说实在的,对于这个要求,他无法拒绝。
家之源集团的总裁助理,这让到自己的职场一下就登到了另一个高峰,而且最近看了家之源集团的介绍,发现生哥那些子公司很有潜力,如果整顿好没准成为第二个家之源太阳能公司。
而且有一点让林浩然尤为心动,虽然生哥一直偏爱实业,喜欢看到实实在在的商品。但在互联网的投资上也有所涉及,投资了当前最有前景的手机游戏上面。
“你瞧瞧我,最近为这件事烦得我睡觉都睡不好,头发都白了几根,而且运气也不好,去年在银行买的信托,昨天才赎回差点让我的三千万血本无归。”林兴生笑笑地指着自己的头发道。
林浩然终于肯放下筷子,抬头看了看,的确是一个憔悴的肥脸,眼袋松挎,但眼睛还是那般的温和。至于说头发白几根就说笑了,根本就没的事,满头的黑发。
若自己没记错的话,生哥现在过年也就41岁,比自己大21岁。
“其实不止是今年,前几年我理财就做不好,若不是公司每年分红还可以,恐怕前阵子都没钱捐宗祠,那就闹大笑话了。”林兴生又拿着了匙子,边喝着汤边自嘲地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