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必去拉

繁体版 简体版
新必去拉 > 怪探断案 > 第二十一章 又一起

第二十一章 又一起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通过调查。排除了放火、电气线路故障、自燃等原因引起火灾的可能性,此起火灾是由于15号包厢内的石管式电暖器长时间通电,热辐射烤燃可燃物导致火灾。

然而经过经理和值班员工齐泰回忆。当天15号包厢并没有人,而电暖器他们这里是有,因为晚上看录像时,有的人会冷。他们就会出租,出租的话要交押金。用完后离开时费用从押金里扣,把剩下的钱再退给他们。

当天晚上有很多人租了电暖器,都登记在案,而逃离火灾现场的人都说自己离开时。屋里的电暖器都在,没人借出去过。

通过火灾现场调查,按照租赁的登记。确实都在现场,然而吧台处电暖器却少了一个。值班员工齐泰说他确实不知道电暖器少了,在白天的时候他还清查过,当时确实没有少,至于晚上为什么会少他不知道。

经过警察多次询问,值班员工交代,他晚上把大门锁了之后,见没有人再来,于是他就到了走廊尽头的1号厅看了几场录像,差不多2点钟的时候,因为受录像的影响,齐泰就想着给自己女朋友打个电话,一直打到发现着火。

后来14号房间的赵大宝和小寡妇也证实,当时发现着火时,15号包厢确实有个通电的电暖器,当时电暖器正对着沙发。

从实验可以得出,当时电暖器出现在15号厅的时间,应该是凌晨零点左右,也就是值班员工齐泰离开工作岗位,进入1号厅的时间,那个时间有人在吧台拿了电暖器,进入没有人的15号厅,插上电暖器后离开房间。

之后2点多的时候齐泰从1号厅出来,回到吧台,什么异常都没有发现,一直打电话。

一直到凌晨3点多赵大宝发现15号房间有烟,那时15号房已经着火,但是赵大宝没有告诉任何人,便和小寡妇离开,当时齐泰还在吧台打电话,看着赵大宝两人离开。

在两人离开后没几分钟,齐泰发现15号包厢着火,然后告诉经理,但是为时已晚。

看过现场勘查报告后,郭一宁继续说道:“经齐泰回忆,来他们录像厅的都是熟人,经常来看录像,在他印象里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生人,对当时在录像厅的人也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们都在自己包厢里,从未出去过,所以纵火犯不是这里面的人,应该是后来进入录像厅的人,值班员工齐泰在岗期间并没有发现有人进入录像厅,也就是说,这人很有可能是在齐泰进入1号包厢后,偷溜进了录像厅,偷了电暖器。”

方有觉得郭一宁分析的很有道理,但是有一点却没法解释,“没做,可是录像厅大门在里面反锁,那人是怎么进入录像厅,难道他会穿墙术?”

“你们看,这个地方。”王思婷指了指其中一张照片,在录像厅的院墙上,有一处相对于其他地方要矮上半米,如果一个人加上助跑,通过攀爬也是可以爬到墙头,从墙头再跳进里面,进入大厅就不是没有可能。

郭一宁看到照片上的墙体已经被烧的乌黑,应该取不到任何痕迹吧,“你的意思是说,当时纵火犯是从这个地方进入录像厅?”

王思婷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很有可能,可惜大火实在是太大,我们取不到任何痕迹,所以也只是猜测。”

吴辉从心理学上分析纵火犯,“从时间和地点上可以推断出,当时纵火的人应该是在天使家园放完火后,又来到录像厅放火,一个晚上他放了两场火,应该是一个狂欢型纵火犯。”

杨蓉不懂,难道纵火犯还分很多种,“狂欢型纵火犯?”

吴辉没有过多解释,现在最重要的是赶快找到这个人,不然临城将会彻夜响起消防车鸣笛声,“狂欢型纵火犯和密集型纵火犯,从两起纵火案件可以看出,纵火犯属于狂欢型纵火犯,这类纵火犯在纵火期间一直处于兴奋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他,很快就会选择下一个纵火点,所以我们必须马上找到这个人。”

郭一宁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和时间的紧迫性,“王华,我让你查的有没有什么线索。”

“通过派出所的帮助,再加上现场监控,确实发现一个人很可疑,这是他的资料。”王华把平板递给方有,让他连接会议室大屏幕。

大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叫文鹏的人,今年18岁,犯过的大小事不计其数,其中就有多起放火案子,但是都是小案子,没有引起任何损失。

当时天使家园救火现场,他就在现场,还帮忙救火,当时吴辉觉得他有些眼熟,现在看来他知道这个人是谁,就是当时周琳琳死前被一伙小流氓纠缠,他就是带头的那一个。

文鹏现在住的地方正是录像厅不远处的一个小区,这下算是找到他为什么会选择录像厅的原因。

当警察进入文鹏家里时,文鹏正在睡觉,被警察破门声惊醒,一副吊儿郎当无所谓的样子。

这间房子是文鹏的姥姥留下来的,文鹏打小就跟着姥姥生活,他的父母在外地打工,后来慢慢富裕起来,并且在外地开了公司,买了房子,生了一个弟弟,对于文鹏除了每个月按时给他打钱,基本上算是不管不问。

他对于父母一点感情都没有,后来姥姥去世后,父母问他愿不愿意跟他们走,文鹏选择了留下来,而父母也没有意见。(未完待续。)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