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天之后,浙江某地。
蹲在马路边上,徐国庆在人生当中第一次感到了迷惘,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漫无目的之下到底来到了哪里,也忘记了回村子的路,更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要怎么生活下去。
这二十天来他可以说是以乞讨过活,因为外面不像徐家村那样是集体劳动,集体受益,如果一个人想要在外面的世界生活下去的话必须得找一份工作,这对于徐国庆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在外面什么都不会,而且已经饿了好几顿了。
这时,三个乞丐走到徐国庆的面前,其中一个操着一口方言说道:“兄弟,来这里要饭有没有问过我们?识相的马上滚开,别挡着大爷的财路。”说完一脚踢在徐国庆的背上。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一个人落魄至此,没有人会同情你,落井下石的倒是大有人在。
徐国庆被打之后只得向别处走去,倒不是他怕了那些人,说实话凭徐国庆的身手就算是他们三个人一起上也是不够看的。在他想来只有傻瓜才会为了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而跟人争得头破血流。
由于徐国庆现在黑头垢面,样子邋遢,在走进一处巷子之后惹得犬吠阵阵,心里暗骂了一声,准备退出来,但一只大狼狗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拦住了他的去路。
“他娘的,徐爷我不跟人一般见识,但也不见得狗就可以在我头上撒尿。”说完,徐国庆直接朝那条大狼狗走去。
那条狼狗对着徐国庆一阵龇牙咧嘴的低吼,但徐国庆一点也不买账,在它要扑过来的时候一脚就把它给踢出去两米远,等那条狗跑了之后还很不懈的吹了声口哨。
徐国庆的这一举动被远处一个捡破烂儿的看在眼里,一边翘起大拇指一边朝徐国庆走来,同时嘴里调侃道:“啧啧啧,看不出来啊兄弟,像你这种身手不去抢钱实在是可惜了。”说完拍了拍徐国庆的肩膀。
徐国庆没有因为他的话和他刚才在垃圾桶里翻东西现在又把手搭在自己肩上而生气,而是一脸微笑的说道:“我是出来找人的,等找到了人就回去,不打算常驻。”
捡破烂的上下打量了徐国庆一眼,觉得此人不简单,不但身手了得,而且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气质,于是说道:“晚饭有着落了没?”
徐国庆无奈的摇了摇头,自嘲道:“不瞒说,我已经饿了好几顿了,不然那条狗挨了我一脚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爬起来。”
捡破烂的仿佛早就知道徐国庆会这么说,搂着他的肩膀说道:“兄弟,你看这里这么多狗,有没有兴趣”
郊外
晚上的这顿饭可以说是徐国庆出来之后吃的最好的一顿,一只三十斤重的狗被他和那个捡破烂的两人消灭殆尽。
“我说兄弟,明天打算怎么办?”捡破烂的在那里搓着牙花子,翘着二郎腿说道。
通过吃饭时的一番闲聊徐国庆知道眼前这个人名叫陈福生,四十岁,绍兴人,在这一带人们都叫他破烂王,听到他的问话,徐国庆回道:“能怎么办?走一步算一步再说,再不济明天还是抓条狗来打打牙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