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精卫小姐!如同你刚才所说,在案发之时你人根本就不存在于被害人的房间里面。而且,你也亲口作证,这台手机你从来都没有离身,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你的身旁!既然如此,我现在要求申请法庭鉴定,对你手中的这台手机进行鲁米诺的检测和DNA的检测!如果真的如同你所说,你从来就没有进过被害人的家的话,那么你的手机上就绝对不可能检测出被害人的大量血液痕迹!现在,能够请你把你的手机提交出来,交给司法工作人员做检测吗?”
被这一声咆哮给重重击倒的赢精卫,现在早已经是面色铁青。她极度慌张地叫了起来:“不……不要啊!手机……手机……不对……可是……我……我……”
在慌张与犹豫之中,赢精卫突然抬起头,用求救的目光看着那边的赢梼杌。而这位父亲一接触到女儿的求救眼神,立刻不顾一切地站起来大声喊道:“她的手机当天被我拿走的!是我拿走的!”
对此,法者鸩摇了摇头,声音冰冷地说道:“虽然我很能够理解你想要保护女儿的心情。但是你的保护却完全无用。我想要请问,你要如何解释你在握有你女儿和你自己的手机的时候,要给自己拨打这一通电话?如果你是想要用‘我只是随便拨通一下玩玩’来解释的话,这可说服不了法庭啊。”
“而且赢先生,你可别忘了!你的口供可是需要有证据支撑的!单纯的口供可是不会,也不应该被法庭所采信的!如果你主张当时你女儿的手机在你手里,然后杀了人之后再用自己沾满了血水的手抓过女儿的手机给自己的手机打了个电话的话,那就请你提出你曾经这么做过的证据!如果你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你曾经做过这些事情,那么就无法采信你所说的证词!”
“更何况,如果当时赢小姐真的使用了这个手机给你拨打了电话的话,在电信局那边会保存有通话的时间点。稍稍查一下就可以知道,赢小姐给你打电话的时间将会是在被害人史穷奇进入小区之后,你进入小区之前。”
“而在这段时间内,这台手机上会留下被害人的血迹的可能性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当时拿着这台手机站在被害人的尸体旁,给自己的父亲颤颤巍巍地打电话的赢小姐,这唯一的一个可能了!以上!”
喀拉——!
那边,刘傅兰卿握着眼镜的手在桌面上重重敲下,眼镜片的破碎,伴随着这位检察长那张终于显得无话可说的脸,他,终于慢慢地坐了下来。
证人席位上的赢精卫,泪水已经冲出了她的眼眶。
伴随着法者鸩的话语落下,这个女孩像是终于再也控制不住了似得,捂着自己的脸,开始大声地痛哭起来。那柔弱的身躯就像是在狂风暴雨中再也无法支撑的小树苗,无力地颤抖着,仿佛下一刻就要倒下。
而那个赢梼杌,则是立刻站了起来,对着法庭咆哮,对着检察官咆哮,对着法官咆哮。他不断地咆哮自己才是犯人,不断地说自己才是杀人凶手。最后,他的目光紧紧地盯着那边的法者鸩,开始大声地咒骂,怒吼!还宣扬着要“杀了你!”之类的话语。
但是,面对这样的赢梼杌,法者鸩却没有任何的举动。
他只是这样站在辩护人席位上,双眼冰冷地看着这个为了女儿可以牺牲一切的男人。看着他在那里幼稚地犯错,用那些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可笑”的手段,想要保护自己的女儿,掩盖女儿所犯下的所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