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会弹就早点下来。”
“我要看朱哥哥唱歌。”
“我们都要朱哥哥。”
“朱哥哥,再来一首。”
……
有那位学生会女生带头,围观的女生们都起哄起来,在明珠大学混了一年以上的女生,起码有一半是朱大会长的粉丝。
她们为什么一大早就赶回学校,不就是在校园网论坛上听说了朱哥哥要唱歌募捐,才赶回来支持她们心中的王子。
至于别人,一边去,有她们的朱哥哥帅么?有她们的朱哥哥有才华么?有她们的朱哥哥那么让人心动么?
周行云的举动,显然触犯了女粉丝们心中的逆鳞。
简直就是罪大恶极,不可饶恕。
她们不要听别人的,只听朱哥哥,只要朱哥哥,就是朱哥哥随便站在那里都比这个家伙帅一百倍。
“咳咳,我们还没好好翻一翻那错过的几年……”
不去理会那些以貌取人甚至连貌都不会认的肤浅人类,周行云自顾自地弹唱起来。
“那些迷惘路口有你陪我流泪的夏天,
阳光刺眼,有心跳的交响乐。
想靠近一点,再看清一点昨天,
我们曾经尝试不顾一切肤浅的快乐。
才会一不小心的让成长偷走了什么,
时光,过客,还来不及去迎合。
胸口的微热,
总是恨不得
把你守护着,
Youaremyprettysunshine。
…….”
当周行云放开嗓子的时候,一阵优美的动人旋律在空中飘荡,叫喊着的女生们不觉地停下了嘴,仔细地聆听着。
只有几位朱哥哥的铁粉依然在那里不满地嘀咕着,不过在众人的安静下才没有继续大喊大叫,至于那个家伙唱的任何,她们没有任何关心,只是目光炯炯地盯着一旁休息的朱哥哥。
就是连喝水都那么帅,不愧是她们的朱哥哥。
这首‘mysunshine’,周行云已经练了不知多少遍。
想当初为了在公司年会上一鸣惊人,周行云可是苦练了好几个夜晚,虽然最终那个宝马大奖依然毫无悬念地落入某个公司高层亲戚的口袋,但是他也得到了一瓶洗衣液的安慰奖。
当然,周行云还是凭借公司年会的舞台拿到了公司‘情歌王子’的称呼,为此多了不少……崇拜者。
这个,大家都懂,都懂。
“妹,云哥儿唱得真好听。”
没有多少音乐细胞的陈思凯听不出好坏,但是看众人的反应,立马挺起了自己的兄弟。
此时不夸,更待何时。
“别说话。”
拧了一下哥哥的腰部,陈思晗安静的聆听着那动人的音乐。
她也没有想到,这位同班同学竟然有如此才华,让她不得不刮目相看。她虽然不是学音乐的,但是一首音乐是否好听,她还是能听得出来的。
有点经典的味道,让人忍不住能回想一些事,这就够了。
至于学生会的少男少女们,都有些惊呆地看过去。他们能参加这个募捐活动,或多或少都有些音乐细胞,其中不少人还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对音乐的鉴别能力自然非同一般。
这就是经典的节奏好吗,而且他们以前都没听过这首歌,如果是这个同学自谱自唱,那就有点碉堡了。
而坐在那里喝水的朱云深,在对方唱起歌词的一刹那,便仔细地聆听着,手指在大腿上轻轻击打着配合节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