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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章 官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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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属于官员,与职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有联系,是指镇长的职级相当于主任科员,与县城的工业局长、农业局长平级;说没联系,是指各是各的工资,譬如某人当了镇长,其薪水实际上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主任科员的级别工资,另一部分为镇长的职务工资。”吕祥对此是非常熟悉的。

镇长的级别工资大约每月5两左右,其职务工资也在5两左右。当然,普通办事员、科员等,因为职务、权责不同,也会有相应的职务工资。

对此,徐烈考察过原时空公务人员的工资,严格地说,原时空公务人员的工资,既有其不合理的地方,但同时又有合理的地方,徐烈不过是取其长处罢了。

原时空在基层官员的使用上,其中一个最大的不合理,便是各县局局长,一辈子都在本地工作,参加工作就在警察局,三十几岁做副局长,到了退休前还是警察局长,可以设想,在这三十几年的时间里,该警察局长会在该地结成多强大的人际关系网?该局长的家族,又能获得多大的照顾?

龙国数千年的治理实践,官吏一直处于分裂状态,传统观念认为的官——县太爷以上的官,朝廷多能做到异地为官,但对于县太爷以下的吏,却处于不管不顾,基本上是本地为官,这就导致了县官不如现管,恶吏经常把持县政的情况。即便原时空的新龙国,实际上也采取的这一方略,事实证明这一方略在地方治理上是失败的。地方治理上的政策走样,法律走样,大多数是由这类基层官员造成的。

那么,如何打破这一怪圈呢?最重要的就是“回避”原则。譬如你是警察局长,但你家族亲戚正在你的管辖之内,那不好意思,请异地为官回避,如果不愿意?那好,你可以辞职去干其他的。如果你是镇长、副镇长,而你家族正好在此,不好意思,请到另一个镇去吧?如果你不愿意去,呵呵,不那意思,请辞吧。

如果这样做,岂不是导致家人亲情分裂么?答案非也。其实古代为官有一个很好的现象,那就是为官者要带着家眷上任,也即你去外县为官,可还上妻女儿女,走到哪儿妻子儿女就跟到哪儿,至于家人住房、上学等,自有规矩。

至于更基层的官员,只要有行政职权的,都应该采取这种回避的制度,或许有人会说,这样岂不是人为地造成背井离乡,并导致行政成本增加?其实,这种担心根本不必要,岂不知原时空的大学毕业生,又有几人是回到家乡的?或愿意回到家乡的?

而采取这种异地为官的“回避”制度,在徐烈看来,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那就是龙国人太重视乡土观念了,老死都不离开家乡,这是农耕社会的心态,对于龙国要兴趣的工商社会,是非常不利的,采取“回避”制度,从政府公务员开始带头“走出去”,这有利于新社会的建立。

龙国是个官本位的国家,这个官本位,不仅仅是治理层面的,而且也是数千年的民众心理习惯,也即百姓从骨子里就服从于皇权,听从于官员指挥。这个官本位,在原时空成了社会进步的绊脚石。

然而,在徐烈看来,既然在龙国这个封建传统思想深厚的国度里,官本位消灭不了,那么为何不让官本位发挥一点正面作用呢?

包括政治层面的“回避”制度,包括民风民俗方面的移风易俗,包括经济生活的投资工商等,但凡政府公务员系列,是否都可以引风气之先呢?

如不愿意?那好啊,你不愿意,自然有人愿意。在龙国,什么都不缺,就不缺想当官的。当然,徐烈也不能搞一刀切,而应尽可能地因势利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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