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必去拉

繁体版 简体版
新必去拉 > 曹贼 > 第143章 老饕4)

第143章 老饕4)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文远将军,那高德循是哪位将军?”

“呃,你不认识他吗?他便是中郎将高顺,其麾下陷阵营,可是君侯身边,最精锐之人马。”

高顺?

曹朋心里一动。

后世曾有一种说法,说在东汉末年,有几支精兵。

刘备手下的白耳精兵,但主将是谁?并不为人所知;袁绍手下的先登营,曾大破另一支精锐骑军,公孙冉的白马义从,主将名叫鞠义。后因为为人骄横,为袁绍不满,故而被诛杀,先登营旋即被大戟士所取代;曹操手下的虎豹骑,主将就是曹纯,曹仁的兄弟。除此之外,吕布手中握有两支精锐。一支名飞熊军”原本是董卓的精锐,后交由吕布统领,清一色骑兵,号称有排山倒海之威;此外还有一支步军,常置八百人,名为陷阵,主将就是高顺。

说起来也怪,高顺既然身为陷阵主帅,居然不在八健将之列。

原来,高德循便是高顺?

曹朋搔搔头,命人把照夜白安置好,和张辽迈步走进小城。

“文远将军,刚才那少君侯……”

“你说是吕吉吗?”张辽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笑道:“你不用担心,他不会怎样你的。”

“不不不,我倒不是怕了他……只是从未听说过,君侯膝下有子。”

“呃……………”

张辽犹豫了一下,看周围没有人,压低声音道:“其实,这吕吉并非君侯亲子。”

“哦?”

“吕吉生母,本是五原人,和君侯少而相知。

后来鲜卑人寇边”将他母亲掳走,并生下一子,便是吕吉。他原本叫教扈吉,父亲原是鲜卑豪帅。后来君侯出任别部司马,率兵灭了那部落,杀了那鲜卑豪帅,并将他母子留在身边。之后,他便从了君侯的姓氏,改为吕吉。其母如今是君侯妾室,平时对他也多有疼爱。

只是君侯嫌他胡气重,所以并不是特别喜爱。

这孩子……怎么说呢!还算上进,只是心胸有些狭窄,而且……”

张辽没有再说下去,显然是有难言之隐。

曹朋自然也不好追问,便岔开了话题。不过心里面还是有些奇怪:这好端端的,吕吉干嘛要找我的麻烦呢?

下邦小城,周长四里,呈扇形建造。

进得小城之后,便是一座大殿。此时,殿上已设下酒席,坐了不少人。

曹朋在靠殿门口的角落里坐下,静静打量周围的人。

来的人可不少,有四五十人之多。一个个都穿着华美服饰,三五成群一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曹朋,是一个人都不认识。

只听他们相互间的称呼,不是县令,便是什么什么“公,。

曹朋孤零零的坐在角落里”仿佛和这个世界隔开一样。

没有人过来理睬他,也没有人和他搭话。

“温侯到!”

随着内殿传来一声呼喝,大殿上的人们,顿时收声。

所有人都站起来,曹粗也随着起身,顺着那呼喝的声音看去”就见吕布身着一件锦缎子大袍”走进了大殿。

他与众人纷纷拱手,而后在主位上坐下。

“诸公今日前来,布甚幸之。”

“温侯讨逆,凯旋而归,我等自当前来庆贺。”

吕布闻听,不由得哈哈大笑,伸手示意,让众人都坐下。

随后,有家奴奉上酒菜流水”曹朋低头看了看,却无非是一些河鲜酒肉,兴趣倒也不是很大。

酒是下郊特产的沂水酿。

若是配以河鲜,倒也相得益彰。

可曹朋对酒水一向无爱,若非不得已,他是不愿意饮酒。

至于河鲜……,他总觉得这年月的人,在烹制河鲜的手段很差,特别是河鲜的腥腔味道拔不出去,所以也没什么胃口。不过,他没有什么兴趣,并不代表与座的人,也没有兴趣……相反,这些个本地缙绅们,一个个吃的是津津有味。曹朋坐在角落里,感觉着很不习惯。

“这位公子,为何不用酒呢?”

就在曹朋感觉无趣的时候,忽听身边有人说话。

扭头看去,却是一个青年男子。年纪在二十八岁,相貌清瘫,五官俊秀,颇有几分贵族之气。

他看着曹朋,似很有兴趣。

曹朋揉了揉鼻子,指着面前盘子里的小河蛤,轻声道:“有点臭,吃不惯。”

“呵呵,看起来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啊。”

“唉……,我是中阳山人。”

“中阳山?舞阴的中阳山吗?”

这青年,居然知道中阳山的位置,让曹朋不免感到几分惊奇。

“先生也知中阳山?”

青年笑了,“我焉能不知……”

他朝左右看了一眼,见没有人留意,便压低声音道:“其实,我也吃不惯这个,只是本地人大都好河生鱼蛤,只能强忍罢了。不过这酒倒不错,下郊的沂水酿,当初也是朝廷贡品呢。”

青年很健谈,也很和善。

曹朋早先的那种孤单感觉,随之淡化了不少。

“其实,这东西烹的好了,味道不差。”

“呃?”

“比如这河蛤”必需鲜活。而后辅以胡蒜”佐以淡酒除其腥腹,而后置锅上清蒸,滋味也浓。”

“小兄弟会烹河鲜?”

“我哪会,只不过知道做法而已。”

曹朋才不会傻到承认自己会做饭。这年月,君子远庖厨的观念深入人心,那是下等人所为之事。曹朋虽说不在意,却不能不小心别人的看法。哪怕自己在家偷偷做,对外也绝不承认。

青年闻听,似乎来了兴趣,又向曹朋请教,这河鲜的具体做法。

其实清蒸蒜蓉河蛤,在后世稀松平常,做法也不是特别困难,主要是一个火候的掌握而已。

不过青年却听得是津津有味。

看得出,他是个老餐,在吃东西方面,兴趣很大。

反正也是闲着”有个人能说说话,倒也可以排解一下。

曹朋便来了兴趣,笑嘻嘻道:“看起来,先生也是同道中人啊……其实,我觉得这吃东西,得费些心思才行。就比如这牛羊,反过来复过去,不是炙烤,就是烹煮,实在无甚新意。”

“不炙烤,不烹煮,还能如何?”

哈,这个哥们儿绝对比你们强。

曹朋说:“若我食牛羊,必选羔羊肉,要新鲜。而后将其片成薄片,这就能有两种食用之法。”

“愿闻其详。”

“可生食,辅以作料,食其鼻美。

也可熟食……不过熟食也有很多手段。我嘛……比较喜欢涮。”

“涮?”

曹朋说:“着人先制一铁锅,中空而外环汤锅。以清水注入,置葱姜其中。然后把火炭放到那中空里面,等清水沸腾之后,将片好的肉片,在沸水中一涮,出锅佐以蘸料,即可食用。”

青年喉咙滚动了一下,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咽口水的动作。

“那羔羊取何处为妙?”

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

看起来这青年也懂得其中的道理。

曹朋想了想,“若是要我选择,定选河套之羊。”

“那锅又当如何制成?”

“嘿嘿,这个嘛……我回头着人打制一口,到时候送与先生。”

青年大喜,连连点头。

“贤弟果然妙人啊!”

就在这时,忽有人喊道:““长文,你怎坐在这里?”

一个中年男子走过来,一把攫住了青年的胳膊,“找你许久,没想到你倒是选了个好地方。”

说着,他扭头看到曹朋,不由得一愣。

“你,便是曹朋?”

青年愕然道:“元龙,你们认识?”

而曹朋此刻,也认出来了那中年男子的身份,连忙起身拱手道:“下官曹朋,见过陈太守!”

——————————————————————————————————————

今日第二更!

已更九千,还有一万一。

老新需要火力支援!!!!!!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