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李和揍的那个半大孩子,刚要上前踹李和的桌子,却一把被戴墨镜的中年人拉住。
“峰哥,我没认错,就这小子。”
“一边去。”被称作峰哥的人把墨镜摘下,俯下身子仔细的盯着李和瞧瞧,好半晌才会李和,“兄弟,咱是不是在哪见过?”
越瞧越眼熟,特别是这发型让人印象深刻,一般人都是流行的中分,二八,三七,甚至有学港台明星留长发的,可是这种近乎光头的板寸却是不多,混社会的都不留这种头型,嫌弃晦气,因为这发型是监狱服刑人员的专属发型。
李和不屑,“要动手?那快点,不然等会可就没机会了。”
他一开口,他外面的那帮小弟也往这边凑近了一点。
峰哥讪笑,李和的语气并没有是他恼,他使劲挠挠头,头皮屑都下来了,还是想不出李和是谁。
预感和冥冥中让他觉得,这个人他肯定惹不起,还是不要惹的好。
饭馆里的人震惊的下巴都掉下来了,他们不明白,是不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什么时候峰哥这样的刺头都开始变成好脾气,装死狗了。
要知道这家伙在这一片一直都是非常的嚣张,一言不合就翻脸的。
不管是外乡人还是本地人都是不敢随便惹他的。
结果今天呢,一反常态,被人奚落,还能笑脸相对。
这时候一个人附着他耳朵低声道,“峰哥,那个唱歌的,那晚唱歌的。”
“哦,哦。”峰哥终于恍然大悟,指着李和激动的道,“原来是你!”
这个人太令人印象深刻了!
要怪只能怪那晚的光线太暗,要不然他不可能记不住李和的!
他努力的想记住李和,不是因为李和唱歌太好,而是因为架子太大!国贸最狠的浩哥都不敢惹!
剧浩哥事后说,他倒不怕付彪,付彪混的再牛,他都不怕,顶多锣对锣鼓对鼓的打就是了,出来混的怕见血,才叫丢人。
他之所以那晚让着付彪,是因为看到了于德华和沈道如这两位香港老板,要不付彪算个屁,他也能让能躺着出去。
他是经常跟香港老板打交道的,只是他的舞厅招待水平不够,他要宴请都是要在外面更高档的宾馆和会所。
他认识的香港老板,在他看来档次都是已经非常高,身家过亿,每次来内地,都是市委领导亲自接待,前呼后拥。可是呢,令他大跌眼镜的是,这些港台老板见到于沈二人却比见到亲爹还亲,点头哈腰,洋相十足。
那些老板告诉浩哥,在香港,得罪这二位就不用混了,铜锣湾铺王陈大熊被这二位整的现在还没翻身呢。
陈大熊?
听到这个名字,浩哥心惊,简直是如雷贯耳!
能整“铺王”的人,他肯定要用心记着的!
及至那晚,这两位香港老板到了他的舞厅,他还有点不敢相信,可是认错一个人还有可能,怎么可能同时认错两个人呢?
关键这二位的长相太有特色了!
一个大腹便便,一个贼眉鼠眼,偏偏戴副眼镜又装斯文。
可是呢,这两位还不是主角,是来捧人的,而被捧的那个人,相当年轻,那副板寸,让人过目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