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当高歌从睡梦中醒来时,他并没有马上睁开双眼,似乎正在酝酿着勇气。
忽然,远处传来起床号的声音,三长两短,再四长一短,不断重复。
他一下子泄了气,摇着头长叹了一声,看来,这个“梦”还是没醒啊。
“高歌!你怎么了?”格利大呼小叫的声音在身边炸响。
“我怎么了?”高歌坐起身来,反问刚刚起床,此时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的格利。
“你的头发,你的脸……”格利又打量了一下高歌,迟疑道:“还有你整个人……”
往日空洞茫然的眼睛,现在却亮得惊人,像被凹面镜聚起的太阳光;往日总是无意识般半张着的嘴,此时却紧紧抿着,抿成一个坚定的线条。
看见格利这副惊疑的样子,高歌马上意识到了不妥,一个人的改变不能太突然,否则,会被当作妖孽抓起来的吧。
“呵呵!我觉得这样好看。”高歌按记忆的样子,给了格利一个傻傻的憨笑。
看见这熟悉的表情,熟悉的味道,神经大条的格利一下子安心了,嘀咕道:“我怎么觉得你还是原来的样子顺眼呢!话说,我的胡子倒是应该修修了。”
按记忆所示迅速穿戴完备后,高歌和格利掀开帐蓬的门帘,弯腰钻了出去。
整个营地都被一团浓雾笼罩着,南方的雨后,总是这样的天气。
初升的阳光还无力射透浓雾,只是将一队队跑动的身影投射在雾气上,影影绰绰。
四周都是短促而有力的号令声,和整齐而沉重的脚步声,光听声音,就知道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精兵,金狮鹫军团,簇岳王国五大野战军团之一,并非浪得虚名。
“高歌准尉、格利准尉。”
伴随着一声沙哑而威严的喝声,一个高大的身影拨开浓雾,站到了两人的面前。
足足近两米的身高,一身重装皮甲,头戴高高的冠盔,黝黑的脸上线条如经刀斧般刚硬,真如一尊钢浇铁铸的铁塔。
那双冷酷如刀锋的眼睛,以及脸上那道可怖的陈年刀伤,都表明这是一位久经战阵的好汉。
“达里……达里高利大叔!”格利的声音有些畏缩。
“我是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在军中,要以军衔相称!”达里高利背着双手,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
“是……是的,达里高利上士。”格利结结巴巴地改口。
“嗯!”达里高利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转而对高歌说道:“高歌准尉,今天还是一样,你紧紧跟在我的后面。”
“好的,达里高利上士。”高歌挺直身板,利落地回答。
记忆告诉高歌,这是一个绝对可以信任的人,是他的军中保护神,是自己父亲那块小小领地的属民和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一起参军,并肩作战十几年的生死弟兄。
在这个世界,同一支部队往往都是由同一个地方出身的战士组成的,人人都是老乡,一是可以增强凝聚力和荣誉感,二是为了解决作战时的语言交流问题。
毕竟,由平民组成的战士可不会讲通行的所谓雅言,而相隔数百里,就是完全无法交流的方言了,特别是在绝大部分国土都是山区的簇岳王国,方言区别之大,真可谓是百里不同音。
而金狮鹫军团,兵源地就是高歌故乡所在的嵩南郡,这个传统已经承袭了数百年,所以它也被称为嵩南军团。
听到高歌的回答,达里高利微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接着沉声说道:“我都听说了,杰里夫这个混球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达里高利大叔,您不必因此事为我出头,我并没有放在心上,而且,以后也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了。”高歌微笑着,语气坚定。
达里高利眼中的惊诧之色更盛了,片刻后才说道:“高歌少爷,你不必为我担心,他虽然是军官,可我并不怕他,反而是他怕我。”
虽然作战英勇,获得的勋章数不胜数,但在军中服务了二十几年,现在已经年过四十的达里高利依然只是一名上士。
作为一介平民,在军中能做到上士已经是极限了,军官,永远只能由贵族担任,这是写入王国军法中的铁律。
所以,像达里高利这样战功卓著,在普通战士中威望极高的老兵,是下级军官们惹不起的刺儿头,作战离不开他们,可他们却已无上升空间,根本不用在这些下级军官面前顾忌什么。
“真的不用了,达里高利大叔,而且……您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高歌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达里高利的右臂,那里果然紧紧包扎着一块渗血的绷带。
昨日战斗中,那飞扑过来狂嘶的丑恶身影,那个飞身而至,义无反顾地将他挡在身后的高大背影,以及沙哑而愤怒的痛呼,还有重盾的盾脊撞断骨头的可怖巨响,记忆的片断一一闪现。
“这是我应该做的。”达里高利活动了一下右臂以示无恙,“您的父亲曾经十三次救下我的性命。你虽然……虽然没有继承他的英勇和……智慧,无疑却继承了他的善良。”
同样的话,达里高利第一次见到进入军营的高歌时就说过,但今天,他说得却有些迟疑。
在跟随达里高利前往自己战位的路上,格利愤愤不平地低声问道:“高歌,为什么我叫他大叔他就不高兴,而你叫他大叔他却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