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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必去拉 > 甜蜜宠爱:萌妻,乖一点 > 第494章

第4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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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阿乐这十七年都没治好宝剑的伤。

因为和前任族长血缘相近的关系,她本身的血就能抑制伤势的恶化,可是一直未能完全治愈。

在那样的状态下,她真的能怀孕吗?

假如她有办法,只要进行一次仪式就好了?

不对,还有一个前提——痛恨人类的阿乐有可能会生小孩吗?

无论是哪个假设,林羽都缺乏佐证。

因此她判断是自己多虑,决定绝口不提这件事,也不曾跟蓝阳说过。

况且——林羽本身也不愿承认。

要是自己的疑虑是正确的,那意思等同于自己害怕人类。表示自己曾被人类吓得害怕不已。

林羽不愿承认这样的事实,说什么也无法接受。

那种没有意义的自我意识导致了眼前的光景。

夏景茫然地呆站着。

在距离一公尺处的前方,秋吟正口吐鲜血。

连刺了她腹部的树根也染上了红黑色的液体。

一边滴下血珠,沉入腐叶土之中。

「呵、呵。」

秋吟笑得宛若圣母。

却放着伤口不治疗。

不——是因为无法治疗。

「咦……?」

看到那副模样,夏景不禁发出疑惑的声音。

「为什、么……?」

「夏景、同、学。」

腹部刺着树根的秋吟,缓缓地伸出了手。

面无血色。

尽管如此,脸上依然挂着幸福的微笑。

沾血的指头触碰了夏景的脸颊。

湿黏的红色痕迹,生命的象征。

「我、告诉你一件好事。」

一脸爱怜地。

一脸痛苦地。

「我爱、你。」

一如诅咒似地。

「这么、一来……」

秋吟说道:「这么一来,你就……永远、属于我了。」

那是遗言。

秋吟的指头从夏景脸颊滑落,无力地垂下。

光芒从双眸中消失。

呼吸停止。

死亡。

「……秋吟?」

没有回应。

死人不会回话。

「……秋吟?」

然后——

「啊……啊。」

终于理清事态的夏景,开始发抖。

亲手杀死的女孩脸庞看起来是那么幸福,因而显得美丽动人。

也因此夏景完全被那个诅咒——秋吟的真正企图给禁锢住。

「啊、啊……啊、啊……!」

夏景尖声呐喊。

金枝脱手往地面掉落。

只是未闻落地声。

......

我是在高中三年级的时候察觉心脏有异状的。

这让我感到一股莫名的强烈不安,因此瞒着父母独自到医院看诊。检查的结果,医生要我通知父母也到医院一趟。在我咄咄逼人的质问下,医生这才把我得了治愈机会渺茫的绝症的事实说出来,纵使想透过治疗的方式延命,势必也得支付一笔庞大的医疗费用。

我的命运是在医生做出宣判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吗?

又或者,是我前往医院看病时,偶然和那女孩重逢的那一刻呢?

……和那个两年前突然跑来家里的不可思议少女。

就算知道自己将死,人还是不知道未来会怎么变化。

所以为了避免大家变得不幸,我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方法。

不过,那么做的出发点是否真的是为了大家好,我自己也没有自信。

或许是出于我自己个人的愿望。也或许是一种无意识的一意孤行。

我瞒着家人和朋友,偷偷离开镇上,宛如在逃难般搬进了一幢宅邸,我在那里终日思考着一些空泛、没有意义的问题。

这里的宅邸,指的也就是那个少女的家──鹿族的本家宅邸。

从十八岁的冬天到将满二十岁之前,亦即我在发病后直到死亡的那两年期间,我一直都住在那里──住在非人异族所生活的密境村落。

我的房间位在别室。

生活上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衣、食、住等等基本需求样样不缺,如果我有书、玩具之类的任何需要,本家也一样会提供给我。唯独外出是被禁止的。碍于村子里有严禁人类女的随意出入的规定,我的行动不仅受到限制,就连我的存在也被视为秘密,瞒着其它一族的人。

只不过,身染重病的我就算想外出四处散步也没有体力,一天中泰半的时间几乎都处于卧病在床的状态,所以这项限制对我倒也不构成影响。

我住在村落里的事,只有极少数的人知情。

除了族长夫妇以外,知道此事的,就只有带我回村子的那个少女──叶春。

本家虽然还有一个次女,不过我从来没见过她的模样,对方似乎也不晓得家里多了我这个外人的样子。这样的情况说来还真是奇怪,我们明明住在同一个屋子里,。

虽然可以想见一定有人吩咐她不准靠近别室,不过我讶异的是,难道她都不会受到好奇心驱使想来一探究竟吗?我想她一定是个性非常一板一眼的女孩吧。

蓝阳是唯一的例外。

她听到我排遣寂寞时所唱的歌,隔着墙壁向我攀谈。

被下令禁止仪式的蓝家之女──蓝阳跟我一样,在村子里都是孤伶伶的一个人。

对于被幽禁无法外出的我而言,和她聊天的时光非常愉快。当然了,我不敢跟叶春提起和蓝阳说话的事,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除此之外的时间,我的脑子无时无刻都在想家人和朋友。

高中的同班同学……特别是跟我约好要考上同一所大学的好朋友。没办法实现和她的约定,我十分内疚。尽管我很想跟她道歉,可是连这么简单的心愿都无法实现,教我痛苦不已。

爸、妈,夏景,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如何?不知道我的失踪,有没有害他们过着整日以泪洗面的生活。说不定爸妈甚至提出了协寻失踪人口的申请。不,我想他们一定很早就这么做了。

对不起,我在心里向他们道歉再三。

当然,这场失踪是我自己做出的决定。

我不忍心看父母为了我难以治愈的疾病,砸下大笔的住院与治疗费。也不希望因为家里的钱都浪费在我身上,而连带使夏景将来的发展性受到影响。

家里的房贷也还没缴清呢。原本好端端的生活势必会因为我这个病人而崩毁,然而牺牲这么多换来的,却只是让我再苟延残喘个几年而已,这教我怎么笑得出来。

既然如此,我想不如我自己消失算了。

虽然,他们有可能会以为我遭逢不幸或意外,因此耽忧难安,不过,跟明确的生离死别相比,至少我还留下了‘说不定我还活着’的希望给他们。

假如他们以为我是离家出走那更好。「她厌倦这个乡下地方跑去大城市了」,假如大家都以为我是这样的人,而放弃追寻我的下落,或许就没人会感到不幸了。

这就是我煎熬许久所做出的结论。

不过,问我这是否真的就是最圆满的做法,我也没有把握。

我的行动真的是对的吗?无论是睡着还醒着,就连发病痛苦的时候,我也不只一次地不断如此自问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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